案例内容
【案例概要】
2016年9月25日国家司法考试卷四考试中,新疆昌吉考区第二中学考点考生张某,将有关法律知识点内容打印在准考证背面带进考,被监考老师核对准考证时发现。事发后,由考点违纪处理组将张某带至备用考场接受调查。
【应对措施】
为保证国家司法考试公平公正,提升社会公信力,新疆昌吉州在预防和打击考生作弊违纪行为时,主要做了以下应对措施:
第一、考前加强诚信参考宣传力度。通过以考务管理系统短信平台为依托一对一手机短信宣传,以及微信平台进行宣传,多渠道加强诚信参考宣传引导。
第二、考中坚持技防和人防相结合。通过完善考务安全系统应用,加强无线电可疑信号监测,强化监考培训力度,做到人技同防,提升监考质量。
第三、建立奖惩机制落实监考责任。通过签订《考务责任书》、《试卷保密责任书》、《督考责任书》、《监考责任书》,层层落实考务责任。
第四、考后对违纪行为坚决打击决不手软。对查获作弊违纪人员的处理,考区司法局加强与公安、检察院和法院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及时跟踪对接,了解掌握案件办理进展情况,做到对考试违纪行为坚决打击,决不姑息。
【处理依据及结果】
考点总监考人根据《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之规定作出以下处理:责令张某离开考场。昌吉州司法局根据《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之规定作出以下处理:给予张某取消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卷四考试成绩。并报自治区司法厅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