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例概要】

2015年9月18日下午,济南市司法局接到山东省司法厅转来的关于举报国家司法考试作弊的线索,称《南方周刊》记者电话反映,有人带着疑似作弊器材入住银座佳悦酒店。济南市司法局积极与公安部门联系,立即展开调查,并随时汇报工作进展情况。济南市国家司法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启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动工作机制。济南市公安局确定由经文保支队负责该案,并成立工作组,要求槐荫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及振兴街派出所全力配合进行排查。根据举报电话线索,工作组对银座佳悦酒店进行了重点排查。通过仔细摸排,9月18日晚,锁定嫌疑最大的银座佳悦酒店1001以及1083等几个可疑房间,并安排专人在山东某职业技术学院(银座佳悦酒店对面)设立观察点,对整个酒店房间特别是可疑房间进行了盯控。9月19日司法考试开考首日,济南市公安局经文保支队、槐荫分局治安三中队全体民警、振兴街派出所民警在山东某职业技术学院、济南某中学(济南考区考点学校)、银座佳悦酒店进行了周密部控,联合济南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在监测车内对考点周边电子信号进行监测。11时许,考试临近结束,工作组决定对有嫌疑的几个房间开展治安检查,在佳悦酒店1001房间,成功将涉嫌协助考试作弊的嫌疑人任某和栾某某当场抓获,查获涉嫌作弊的无线电发射器材一套。为减少影响和对其他考生的干扰,随后又在宾馆守候,将参加司法考试归来的作弊嫌疑人于某某抓获,将三人带回派出所后进行询问。于某某承认在考前通过QQ从网上购买了司法考试作弊设备(伪装成考试用品橡皮),于9月19日第一场考试时随身携带“橡皮”,进入考场,但由于距离监考老师太近,一直未能实施作弊行为。直至11:20左右快交卷时,该考生从裤子口袋拿出“橡皮”接收考试答案。由于答案全部是数字,该考生怀疑被骗,没有抄写或者核对接收到的考试答案。于某某在派出所询问笔录上签名画押留证。警方也在于某某身上发现用于接收信号的橡皮。

考生于某某利用无线电设备作弊案

【应对措施】

此起案例,济南市司法局做到了反映迅速、措施得力。第一、领导重视,迅速做出批示。济南市司法局接到山东省司法厅转来的电话记录后,济南市司法局高度重视,组织严查严防,严厉打击。第二、启动司法考试领导小组联动工作机制,及时由济南市公安局安排落实排查责任,并协调济南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提前对各考点周围的无线电讯号进行监测。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分局接到任务后,根据举报电话线索,对银座佳悦酒店重点排查,9月18日晚上22点,基本上锁定重点嫌疑人员。济南考区开考前,再次要求各考点加强防作弊检查、重点加强考场监考巡考力度。第三、多部门联动,联合查处。开考首日,济南市司法局做好各项防作弊措施。安排无线电监测车全程监测。在考点实行“监考老师定点—流动监考巡回—外围人员监控”三级保障模式,司法行政机关考务人员与公安干警积极衔接,做好各项查处准备工作。

济南考区不断完善防范措施,坚决杜绝考生作弊。第一、加强诚信参考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政务微博、报纸等新闻媒体,以考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强宣传,努力营造考生“不想作弊、不能作弊、不敢作弊”的良好考试环境。第二、高标准配备防作弊设备。2015年济南市司法局新购置600余台防作弊器材,确保每个考场一台手机信号屏蔽仪、一台手持金属探测仪。为每个考点配备一台隐形耳机探测器。考试期间,无线电监测车在各考点学校巡回监测,全力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第三、密切部门间协调配合。2013年济南市成立由市委副书记任组长的济南考区国家司法考试领导小组,十三个成员单位建立了联动工作机制,为考试顺利进行提供有效保障。第四、加强舆情管控。成立舆情监控队伍,确定专人负责实时监控考试舆情信息,发现网络舆情及时处置。考试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对于发现的涉考信息、投诉举报实行第一时间报告制度,确保舆情得到及时处理。第五、注重人防作用有效发挥。在更新防作弊器材,提高技防、物防能力的同时,加大对考务人员特别是监考人员的培训力度,增强责任意识,充分发挥监考作用,及时发现作弊动向,最大限度降低考生作弊的可能性。

【处理依据及结果】

济南市司法局根据《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14号)第八条“应试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决定给予其当年考试成绩无效、2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处理”及其第(二)项“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工具、电子用品接收或者发送与考试内容相关信息的”规定,建议给予于某某2015年考试成绩无效、2016和2017年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处理,并将相关案件材料报送山东省司法厅。山东省司法厅根据《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14号)第八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于某某2015年考试成绩无效、2016和2017年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