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概要】

2016年江西省国家司法考试赣州市考区赣州市某考点第28考场,考生黄某某在通过考务安全管理系统后,突感双腿乏力,无法行走。考点考务办同志立即安排校医对其进行身体检查,并询问有关情况。经了解,该考生备考期间,曾长时间睡眠不好,医生为其开具安眠药辅助睡眠。9月24日晚,黄某某感到无法入睡,决定起来跑步,跑了约45分钟,返回旅店服药后入睡。了解到上述情况,考务办同志劝该考生放弃考试,但该考生表示要坚持考试。最后,从尊重考生意愿出发,考务办决定全力支持该考生考试。因该考生无法自行进入考场,考务办同志将其背入位于5楼的考场。同时,与该考生的家人取得联系,家人立即从某县赶往赣州。卷三考试结束后,因该考生仍然无法行走,我们安排其留在考点休息,并为该考生和其家人安排了中餐和饮用水。考生与家人沟通后,向考务办表示想坚持考完卷四再去医院就医,结合考生当时的身体状况,考务办表示尊重其想法。下午卷四开考1小时后,该考生的身体状况进一步恶化,手指无力,无法握笔答题。该考生通过监考人员表示不能再坚持考试。考务办随即通知救护车,三名考务办同志和其家属协同将该考生从考场背入接诊的救护车内。为做好试卷保密工作,考务办安排一名工作人员随车就诊。救护车到医院后,经诊断,该考生因心情紧张,且在短时间内超强度运动,导致体内缺钾,从而引发全身乏力 。经过治疗,该考生第二天身体恢复正常。 

考生黄某某考场突发疾病得到帮助案

【应对措施】

为保证考生权益,热情服务考生,主要有以下应对措施:一是制定工作预案,一旦发生紧急情况,按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处置;二是将有关情况记入《考场情况记录单》;三是尊重考生意愿,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考生都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当对自己选择就医或选择继续参加考试的行为负责;四是热情服务,考务办应当为患病的考生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五是做好试卷保密工作,加强警惕,防止个别别有用心的考生利用此种途径进行舞弊。

【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江西省国家司法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热情服务考场突发疾病考生,安排工作人员帮助考生参加考试,及时送医院救治,使考生恢复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