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例概要】
2016年9月25日下午,四川省宜宾考区第二中学校考点第12考场,考生吴某在卷四考试中,违规查看携带进入考场与司法考试相关的文字资料时,被考场监考人发现,当场没收了吴某违规携带进考场的《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密卷试题(B卷)》复习资料4张共7页,暂扣了吴某的身份证件和准考证。随后,主监考第一时间通知巡考人员将情况报告该考点考务办公室。考务办公室接报后,考区有关负责同志立即赶往考场详细了解和调查核实情况,同时分别向考区总监考和省厅督考组等领导作了汇报请示。根据上级指示,考务办及时派出两名经验丰富的执法人员将吴某以及现场收缴的物品带至考务办公室,进行询问调查和证据固定。在铁证面前,吴某交待了自己违规携带查看相关考试文字资料作弊的事实,并在询问笔录上签字确认。在该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内吴某离开考点监考办公室。
【应对措施】
为确保国家司法考试公平公正,维护司法行政机关执法为民的清廉形象,不断提升社会公信力,宜宾市在预防和打击考生作弊违纪行为时,主要采取了以下应对措施:
一、强化宣传,营造诚信参考环境氛围。考前,在市司法局门户网站上发布《公告》信息;在考点显著位置摆放和悬挂“诚信参考,严禁作弊”、“依法治考 从严治考 诚信参考 实施刑法修正案(九)严厉打击考试作弊行为”的警示牌和横幅,在考场内黑板上张贴倡导“诚信参考”的提示标语等;积极联系《宜宾日报》、《宜宾晚报》等报刊媒体广泛报道考试动态情况。通过宣传和提醒,为心存侥幸心理的人员接种“疫苗”,强化教育引导,营造诚信参考的环境氛围。
二、强化责任,层层签订司考“军令状”。在考区总监考向省厅签订工作《责任书》基础上,细化签订了监考人员及5类不同考务岗位人员《责任书》,明确了岗位职责任务、扣发监考费、进行年度个人考奖挂钩等硬规定。
三、形成防控态势,聚力打造打击作弊“防火墙”。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关心支持,分管副市长牵头主持召开公安、教育、无管委、电力以及考点学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协调会,把参会单位的协同配合工作纳入市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落实不力的部门要向市政府作书面检查并取消当年评先资格。考试期间,全程启用无线电监测车对考点内外可疑信号实施干扰监控;使用作弊克、金属探测仪开展考场内巡查;利用标准化考场进行全程录音留像,实现人防技防的有机结合。
四、坚决查处,严格依法依规予以打击。始终坚持“预有准备,快速反应”的工作思路。完善处置《预案》和处理处置使用规范表单,配齐配强适格的执法主体人员。强化证据留存固定手续,严格按规程步骤询问、作笔录,以形成完整有效的证据链。
五、增强执行力,加大实务培训。着力考务人员学习新规定、新要求,强化熟悉掌握流程规定,加强先进考区视频影像资料的观摩学习,对学习测试不过关者及时“补课”或调换岗位。
【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和《国家司法考试应试人员考场违纪行为处理程序》的规定,考点总监考作出责令吴某离开考场的决定,并报宜宾市司法局;宜宾市司法局给予吴某当年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