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证券业协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成立的证券业自律性组织。是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法人,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民政部的业务指导、监督和管理。中国证券业协会成立于1991年8月28日。在中国证券市场起步阶段,协会在普及证券知识、开展国际交流、提供行业发展信息等方面做了大量的服务工作。1999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要求,协会进行了重组,开始了行业自律方面的有益探索;2002年7月,为适应市场发展和证券业的需要,协会召开了第三次会员大会,组成了新一届协会领导班子。为充分发挥协会的自律、传递、服务等功能,促进证券业进一步规范发展,协会修订完善了章程等一系列自律规则,初步建立了行业自律框架,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时期。中国证券业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由全体会员组成的会员大会,理事会是其执行机构。协会实行会长负责制,设专职会长,由中国证监会提名,协会理事会选举产生。对协会成员进行分类管理。会员分为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和特别会员四类。会员资格已注册。中国证券业协会现有会员212家,其中证券公司118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15家,证券投资咨询机构79家,特别会员3家。中国证券业协会的宗旨是在国家对证券业集中统一监督管理的前提下,对证券业进行自律管理;发挥政府与证券业之间的桥梁作用;为会员服务,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维护证券业合法竞争秩序,促进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促进证券市场健康稳定发展。证券业协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教育和组织会员执行证券法律法规,并向中国证监会反映其在业务活动中的问题、建议和要求;(二)制定证券业自律规则、行业标准和业务规范,并监督实施。(三)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四)监督检查会员的执业行为,对违反章程和自律规则的会员给予纪律处分;(五)调解会员之间以及会员与客户之间的纠纷;(六)收集整理证券信息,建立行业信用记录和信用评价体系。开展会员之间的业务交流,组织会员开展证券业发展研究,推动业务创新;(七)组织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负责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的注册和管理;(八)对证券从业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技能和专业水平;(九)开展证券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十)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中国证监会委托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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