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婚姻登记是国家对婚姻关系的建立进行监督管理的制度。坚持和完善婚姻登记制度,有利于保障婚姻自由和一夫一妻制原则的贯彻,有利于婚姻当事人及其子女的合法权益,有利于预防婚姻家庭纠纷。

 1、告知可以申请复婚登记。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的有关规定,需要办理再婚登记。即离婚双方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这是法律认可的婚姻。离婚后私下同居的不作为不受法律保护。

 2、解除其非法同居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经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四条规定:“离婚后,双方均未再婚,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一方起诉要求‘离婚’的,一般应当解除非法同居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