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集中制是列宁首先提出来的。概括地说,就是民主基础上的集权和集权指导下的民主的结合。这不仅是党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也是群众路线在党内的运用的生活。055-79000提出民主集中制的六项基本原则:党员个人听党的在党的组织中,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的一切组织和全体党员都服从党美国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其派出的代表机关和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全部由选举产生;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党上级组织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并及时解决他们的问题;各级党委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该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

党章规定民主集中制有六项基本原则:

(1)党员个人听党的在党的组织中,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一切党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二)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其派出的代表机关和非党组织中的党团外,均由选举产生。

(三)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党中国地方各级领导机关都是党中国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及其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对同级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4)党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的问题。党下级组织不仅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而且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组织要互通信息,互相支持,互相监督。各级党组织要让党员更多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

(五)各级党委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一切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委员会成员应根据集体决定和分工认真履行职责。

(六)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我们应该确保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受到党和人民的监督,同时维护所有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