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师解答
增量剩余税是指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剩余税。且纳税人符合相关条件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相应的增量税收抵免。
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进项税额税务核算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各核算单位应在《免税额登记簿》上按户和免税额及退税种类设置明细账户。“留抵退税型”明细科目下设四栏:留抵税增加、留抵进项、留抵债务和留抵退税。其中,“免税额增加”是指纳税人免税额的增加,即纳税人期末申报的免税额大于纳税人在免税额登记簿上申报的免税额余额。“免税额抵扣进项”是指纳税人本期增值税免税额实际抵扣的税额。是指纳税人申报的期末免税额的金额小于纳税人在免税额登记簿上申报的期末免税额余额的金额:“免税额减免税”是指纳税人利用增值税免税额冲减未缴纳的增值税;而“免税额退税”是指税务机关根据政策文件的规定,将增值税的免税额返还给纳税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