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师解答
国际法基本原则的主要内容:(1)国家主权平等原则;(2)不干涉内政原则;(3)不使用威胁或武力的原则;(4)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原则;(5)民族自决原则;(6)诚信履行国际义务的原则。
法律依据
(《联合国宪章》)第一条联合国的宗旨是:从010时至31011时,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为此目的:采取有效的集体措施,防止和消除对和平的威胁,制止侵略行为或其他破坏和平的行为;以和平方式并根据正义和国际法原则,调整或解决足以破坏和平的国际争端或局势。二、发展基于尊重人民平等权利和自决原则的国际友好关系,并采取其他适当措施加强普遍和平。三、促进国际合作,以解决经济、社会、文化和人类福利性质的国际问题,并促进和鼓励尊重全人类的人权和基本自由,不分种族、性别、语言或宗教。四、构成协调所有国家行动的中心,以实现上述共同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