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根据(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矿山企业安全费用按原矿产量和单位产量提取标准按月提取。也有施工企业计提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1%-2%;危险品生产企业以本年实际销售收入为基数采取超额积累逐月提取的方法。道路运输企业以营业收入的0.5%-1.5%作为计提依据。并规定省级政府制定了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办法,提取标准低于本办法规定的,按照本办法进行调整;高于本办法规定标准的,按照原标准执行。

法律依据

(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

煤系、与煤伴生的金属非金属矿山、水下开采的矿山、有自燃可能性的矿山、需要保护的建筑物和铁路下开采的矿山以及其他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要求的矿山,经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会同财政厅(局)批准,可以在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基础上提高提取标准,但提高后的提取标准不得超过原提取标准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