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平等原则:
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地位平等。平等原则反映了民事法律关系的本质特征,是民事法律关系区别于其他法律关系的主要特征。平等原则的意义:
1、是民事立法和民事司法的法典。
2、体现了民事主体民事权利的平等。
3、是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的行为规范,要求民事主体之间应当平等相待。这是民法平等原则的核心和灵魂,也是民事法律关系与其他类型法律关系的根本区别。
二、私法自治原则:
又称意思自治原则,是指法律承认民事主体可以基于自己的意志自由进行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
私法自治原则强调私人个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应取决于个人的自由意志,从而为民事主体提供了一种受法律保护的自由。
但是,私法自治原则不是绝对的,民法所承认和保障的自由也不是不受限制的。
三、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是进步和正义的道德理念的法律体现,对于弥补法律规定的不足,保障私法自治原则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立法大多对公平原则有明文规定,我国(《民法通则》)也明确承认公平原则。该法第四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包括两层含义:
1、是立法者和法官在民事立法和司法过程中要维护民事主体之间的利益平衡;
2、是民事主体应当按照社会公认的公平理念从事民事活动,以维持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平衡。
四、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要求具有特殊法律联系的民事主体应当忠实、守信,并谨慎地维护对方的利益,满足对方的正当期待,谨慎地维护对方的利益,满足对方的正当期待,向对方提供必要的信息。民法中的诚信原则是最低道德要求的法律体现。
我国(民法通则)将诚实信用原则规定为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具有适用于民法各个领域的效力。诚实信用原则作为一项一般条款,对当事人的民事活动起着指导作用,确立了当事人善意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行为规则。如果当事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行使权利,则构成权利滥用。
五、公序良俗原则:
公序良俗是公序良俗的统称,包含两层含义:
1、从国家的角度定义公共秩序;
2、从社会的角度定义好的习俗。
公序良俗原则是现代民法的一项重要法律原则,是指一切民事活动都应当遵守公序良俗。
与诚信原则类似,公诉原则具有填补法律漏洞的作用。
公序良俗原则承担着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使命,构成了对私法自治原则的功能性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