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淡水资源的现状
(一)地球水资源概况
水是生命之源,安全的淡水是维持地球生命的基本要素。所有的生命都依赖于水,地球上的一切都只有水才能生存和生长。据统计,地球表面的三分之二被水覆盖,其中盐水占97.47%,淡水仅占2.53%。冰川和冰雪覆盖的淡水占淡水总量的87%,而可利用的淡水很少,主要分布在浅层地下水和地球深部的河流、湖泊和大气水中,仅占0.26%,是最活跃、更新最快的。如果石油和其他燃料短缺,我们可以用其他能源替代它们。那么,如果没有干净的淡水和干净的饮用水,我们的未来将是一个没有未来的未来。国际自然及自然资源保护联盟孟加拉国代表艾农尼沙特在研讨会上说:“如果把世界上所有的水比作一加仑罐子里的水,可供人类使用的淡水量只相当于一勺——,约占总量的0.75%。”21世纪初,地球上有十几亿人根本喝不上干净的水。约有24亿人没有足够的饮用水,每年约有340万人死于与水有关的疾病。相关专业人士预测,人类面临的下一个生态危机将是淡水资源的短缺!
(B)地球上淡水资源的分布极不均匀。
联合国和斯德哥尔摩环境研究所报告说,1995年,世界上有五分之一的人无法获得清洁的水。2025年,面临缺水的人数将增加到三分之二,2050年,全球将有三分之一的人得不到干净的水。在一些地区,洪水泛滥,而在另一些地区,干旱导致33,354名居民死亡或成为难民并举家迁移。加拿大的水资源和中国一样多,但人口只有中国的2.5%,人均淡水比中国高很多。中国淡水资源总量居世界第四位,人均资源量居世界第82位,不到世界水平的1/3。在干旱的博茨瓦纳,水是如此珍贵,以至于它以自己的货币命名。
二、缺水原因
水资源短缺的主要原因大致可以分为自然原因和人为原因。由于自然原因,全球水资源分布不均,气候变暖改变了区域降水蒸发格局,导致大气环流失衡,区域降水分布不均。其次,雨水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分布更加不均匀。
两个原因中,比较重要的一个是人为的,人类水资源总需求急剧上升的现象无可非议。相反,人为造成的水污染程度越来越严重。如今,水污染是全球淡水资源的另一大威胁,清洁充足的水极其宝贵。没有干净充足的水,人类无法生存。然而,我们将清澈干净的水作为废物倾倒场,每年向湖泊、河流和海洋倾倒数十亿吨的化学品、金属和有机污染物。与此同时,海上运输过程中因事故造成的液体泄漏也给海洋带来了不可挽回的损失。淡水使用不当也给水资源带来无形的浪费。在农业上,大规模灌溉农作物造成了大量淡水流失,这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page]
一方面,我们正在消耗越来越多的水,另一方面,我们继续忽视水的重要性。这不是我们人类今天应该做的。相反,我们需要保护和恢复我们的水质。
三、全球淡水资源的国际保护和保护法方面取得的进展。
20世纪的许多战争都是由石油引起的。在21世纪,水将成为战争之源。由于全球一体化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各国必须充分重视淡水资源的国际公平共享和淡水污染的防治,以国际条约进行广泛磋商和巩固磋商成果。世界正面临着严重的水危机,水危机直接危及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世界水委员会提醒大家:“此时此刻,我们正面临着全球缺水的危机,而且这一危机只会越来越严重。如果缺水问题得不到解决,结果将是食品价格上涨,缺水的国家不得不以昂贵的价格进口食品。然而,缺水的国家大多贫穷落后。”饥饿和干渴也与政治动荡和经济增长缓慢密切相关。
淡水资源的国际保护经历了从单一利用到全方位保护、从保护河流到保护整个水系、从创设相对简单直接的防止重大跨界污染的义务到建立广泛的保护共有资源的法律制度的发展过程。
首先,区域或双边国际条约是全球淡水资源利用和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例如,1978年,美国和加拿大签署了一项关于加拿大湖水质的协议。该协议的目的是“恢复和保护大湖盆地的生态、水、化学、物理和生物完整性”。该公约于1998年通过(《保护莱茵河公约》),从整体角度看待莱茵河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将河流、河流沿岸和河流影响区放在一起考虑。
随后,1966年,国际法协会通过了(赫尔辛基规则)作为全球淡水资源保护的里程碑,并在条约中提出了现代国际流域的概念,为国际河流的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提供了依据。“赫尔辛基规则”宣布了利用国际流域的国际法一般原则;确认国际流域的每个国家都有权合理、公平地使用国际流域的水资源;提出并定义了流域水的自然划分为结构性水质;各国不应造成任何新的污染或加重国际流域水的现有污染水平,这可能对流域内另一国的领土造成严重损害。各国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减少现有的各种污染,以免对流域内另一国的领土造成损害;应根据《联合国宪章》的精神和平解决因利用国际河流而产生的争端。1997年,根据国际法委员会的规定,联合国大会通过了编纂文件(《国际水道非航行使用法公约》)。它包括四个方面:(1)适用于所有国际水道的一般规则;(二)实施本规则的程序规则;(3)关于保护、保存和管理淡水的实质性规定;(4)关于水道国缔结协定的规定。该公约的宗旨是确保国际水道的利用、开发、养护、管理和保护,并促进为今世后代保护国际水资源。[第页]
总的来说,现行国际环境法建立了一套关于国际水资源保护制度的原则和规则。淡水资源国际法律制度的研究对指导国内立法具有积极意义。
四、淡水资源国际保护法的特点及存在的问题
保护淡水资源的国际法的范围不断扩大,其来源也是多样化的。国家主权与航道国际化在内容上存在矛盾。《保护法》在淡水资源保护方面发挥了积极而重要的作用,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在已签署的双边和多边条约中实施不彻底。国际河流委员会履行的职责是有限的,利益的平衡
个人认为国际环境法在某些方面应该和国内环境法保持一致。大多数国内环境法都有关于责任或执行问题的明确规定。不可否认,国际环境法无法像国内法一样解决这些问题,面临的困难更大,但迫切需要尽快出台相关法律。同样值得注意的是,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一些发达国家将严重污染环境的项目转移到没有严格控制的发展中国家,导致世界上最严重的环境事故相继在发展中国家发生,这与发展中国家财政收入低、环保意识低、管理水平低密切相关。因此,在谴责发达国家这一举动的同时,我们也应该认识到,提高发展中国家的环保意识是当务之急。只有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全世界才能积极参与到拯救环境的队伍中来。
世界形势正在逐步向多极化发展,国家之间的差距正在逐步缩小。建立全球伙伴关系是应对环境与发展挑战的唯一可行途径。
结束语:
人类与自然的关系密不可分。无论是几千年前的中西自然哲学,还是当代的全方位环保理念,在所有的历史发展中贯彻始终的主旋律就是:人类应该与自然保持一种相互依存、相互作用、共同发展的关系。
环境保护不仅是某个国家内部的任务,也是国际关注的焦点。无论是发展中国家长期遭受的土地退化、水土流失、荒漠化,还是近年来被提上国际议事日程的气候变化、臭氧层损耗、生物多样性丧失,都跨越了国家或地区的界限,影响着世界上每一个国家、每一个民族甚至每一个人,成为全球性问题。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世界上所有国家和地区的共同努力和合作。
发展是人类社会永恒的主题。在这个过程中,人类既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也遭受了无数的挫折和失败。历史证明,只有坚持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人类才能与自然和谐相处。只有全世界共同努力保护我们唯一的水资源,我们才能有一个光明的未来。[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