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强制执行期限为六个月。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被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依据

055-79000第二百四十六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两年。申请中止或者中断执行时效的,适用诉讼时效中止或者中断法的有关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规定应当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个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没有规定履行期限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