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公务员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PRC)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6、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7、具备职位所需的特定资格。
石家庄公务员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3日至2003年3月3日期间出生);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0年3月3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0年3月3日以后出生),报考硕士、博士研究生(未工作)、法医职位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5年3月3日以后出生);一般来说,报考司法行政部门监狱、戒毒所、劳教所一线警察岗位的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3月3日以后出生),报考硕士、博士研究生(不工作)和监狱医生、心理矫治等特殊岗位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3月3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部发〔2005〕1号文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2016〕140号文件修订)。其中,报考公安、监狱、戒毒所、劳教所人民警察职位以及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的,还须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人社部发〔2010〕82号文件)。此外,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还必须符合体能测评标准(人社部发〔2011〕48号文件)。
6.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8.具备职位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见《招录职位及报考资格条件一览表》的附件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以下简称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被发现在各级公务员录用中有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用人纪律行为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以及根据公务员法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得报考。
考生不得以回避关系报考该招聘岗位。具体来说,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公务员,不得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机关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
一些工作条件的描述
1.岗位条件中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西部大学生志愿服务计划等2021年服务期满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名单由省级主管部门提供。
2.t中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4.岗位条件中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在军队团级或相当团级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以及军队现役退役士兵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3月,在此之前的累计工作时间每满12个月计为1年。对于其他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学历,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同上。
5.职位条件中的“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是指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2021年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在中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