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肩上的肩章按照制服肩部佩戴的警衔识别标志分级。人民警察警衔分为五等十三级:总监、副总监;警务专员(一级、二级和三级);警督(一级、二级、三级);警司(一级、二级、三级);警察(一级、二级)。

警衔高的人民警察优于警衔低的人民警察。当警衔高的人民警察从属于警衔低的人民警察时,警衔高的人民警察就是上级。

人民警察警衔分为下列五个等级和十三个等级:

(一)主任专员和副主任专员;

(2)警务处长:一级、二级、三级;

(三)警司:一级、二级、三级;

(4)警司:一级、二级、三级;

(五)警察:一级、二级。

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警衔前应当冠以“专业技术”字样。

担任行政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

(1)部长级首席职位:主任专员;

(2)副部长:副主任专员;

(三)厅(局)级正职: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监;

(四)厅(局)级副职:二级至三级警监;

(五)厅(局)级正职:从三级警监到二级警督;

(六)厅(局)级副职:一级警督至三级警督;

(七)厅(局)级正职:一级警督至一级警司;

(八)厅(局)级副职:从二级警督到二级警督;

(9)办事员(警长)职位:从三级警督到三级警司;

(10)办事员(警官)职务:一级警司至二级警官。

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

(一)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警督至二级警督;

(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警督至二级警司;

(3)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三级警督到一级警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