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在构建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时提出了消防“四个能力”,即:

1、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

2、初期消防能力;

3、组织疏散和逃生的能力;

4、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能力。

消防安全“四大能力”最初是在公安部建设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项目中提出的(消防防火墙:政府四大职责,公安消防部门四级,社区农村四大基础,社会单位四大能力)。因此,明确消防安全“四大能力”是针对社会单位的。

消防通道:

(1)增强防火意识,掌握逃生常识。

(2)发生火灾时不要惊慌,最好冷静逃生。

(3)起火时,心不急,湿毛巾捂住鼻子,慢慢呼吸。

(4)发生火灾时,生命第一。永远不要贪图财产和金钱。

(5)自我防卫,从不放松,警钟长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