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过去,生产资料归所有,农民财产权被废除。现在,他们在不触及产权的情况下,自愿联合合作。2、限制农民人身自由权。现在坚持自愿原则,加入自愿,退出自由。3、以前我要参加集体组织的生产活动,没有生产经营自主权。现在我们自己决定自己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组织有合作关系。
农业生产合作社是由劳动农民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组织起来的主要从事农业生产的合作经济组织。自成立以来,它们经济互助,有一定的组织结构,成员享有一定的权利和责任。
农业合作化运动的核心内容:人民公社运动的核心内容是扩大公有制规模,提高公有制程度。其显著特点是公社规模大,公有制程度高,公社内部贫富拉平,甚至实行平均主义的供应制度。农业合作化的实现是中国历史上一次深刻的社会变革和伟大的进步,它使个体小农经济成为集体所有制经济,促进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
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基本特征:
1、组织结构:合作社以农民为经济主体,主要由从事同类农产品生产和销售的公民、企事业单位联合组成,农民至少占成员总数的80%,构建了一种新的组织形式。
2、所有制结构:合作社在不改变家庭承包经营的情况下,实现了劳资联合,形成了新的所有制结构。合作社不以内部成员盈利为目的,而是将利润返还给成员,从而形成新的收入分配体系。
3、收益分配:合作社不以内部成员盈利为目的,而是将利润返还给成员,从而形成新的收益分配体系。
4、管理机制:合作社实行自愿参与、自由退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的原则,构建了新的管理体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