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的,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联合印制。

一、二级消防员注册要求:

(一)取得消防工程专业中专学历,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专业中专学历,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二)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三)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一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四)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相应增加一年。

二、二级消防员考试内容:

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包括《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两个科目。

专家委员会成员应当包括建筑防火、电气防火、建筑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评估和消防法律法规等方面的专家,并突出消防管理和消防技术服务领域,从消防救援机构、消防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单位中择优遴选,参加相关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