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包括《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下简称基本准则)、具体准则、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和解释等。基本准则是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概念基础,是制定具体准则、应用指南和解释的依据,非常重要。

基本准则在1992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基础上,根据我国实际情况进行了修订和调整,对规范企业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如实报告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投资者和其他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合理决策,完善资本市场和市场经济将发挥积极作用。

(一)基本规范的现状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美国等国家或地区在会计准则制定中通常都有一个“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它既是制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和相关国家或地区会计准则的概念基础,也是会计准则制定应遵循的基本规则。

我国的基本准则类似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在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建设中起着同样的作用,在整个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处于主导地位。同时,中国的会计准则是法律体系的一部分。按照《立法法》的说法,中国的法律体系通常由四部分组成:一是法律;二是行政法规;第三,部门规章;四是规范性文件。其中,该法由NPC常务委员会通过,并由总统签署。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由国务院总理发布。部门规章由国务院部长以部长令发布。在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基本准则属于部门规章,由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以第33号部长令发布。具体指南、应用指南和说明为规范性文件;2007年11月16日和2008年8月7日,财政部分别发布了1号和2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二)基本规范的作用

基本准则在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其作用主要有:

首先是制定统一控制的具体准则。基本准则规范包括财务报告目标、基本会计假设、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要素的定义和确认、计量原则、财务报告等基本问题。它们是制定具体标准的基础,对具体标准的制定起控制作用,并能保证具体标准的内部一致性。我国基本准则第三条明确规定“企业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具体准则的制定应当遵循本准则(即基本准则)”。在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建设中,明确规定所有具体准则都要按照基础准则的要求制定和完善。

二是为会计实务中出现的、具体准则尚未规范的新问题提供会计处理依据。在会计实务中,由于经济交易的不断发展和创新,一些新的交易或事项没有具体的规范标准而需要紧急处理。此时,企业不仅要及时处理这些新的交易或事项,而且要严格遵循基本准则的要求,特别是会计要素的定义及其确认和计量。因此,基本准则不仅起到了制定具体准则的依据的作用,而且为会计实务中尚未规范的新问题提供了会计处理的依据,从而保证了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对所有会计实务问题的规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