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池容量的计算方法:容量c=放电的电池(恒流)I放电时间(小时)t例如,如果一个电池以500MA(毫安)的恒流放电2小时,电池的容量等于500MA*2H=1000MAH=1AH,如果一个电池以5 A的电流放电2小时,电池的容量为10AH。

扩展信息:

可以通过激励方法对容量已经降低的可充电电池进行充电,以将可充电电池的容量恢复到其原始状态。具体方法如下:

1、先将电池的剩余电流放电:可以用手电筒或小灯泡放电,直到手电筒或小灯泡的灯丝变红。注意:放电时不要让电池电压降到0.9V以下。

2、加入纳米碳溶胶电池活化剂,以100-200mA电流充电至1.5倍容量。然后立即用5 ~ 10的负载放电(小灯泡或电炉丝)。

3、以100-200mA的电流再次充电,充电至1.2倍容量后再次放电。

4、这样重复4~5次。第三次后充电电流不超过100mA,充电时间不超过1.2倍容量。通过这种方式充电,对于没有干电解液的普通充电电池,可以恢复电池原有的容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