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有关规定设立的法律职业证书考试。

申请资格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支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高等院校法学学士学位或者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高等院校非法学学士学位;

(5)品行良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的自治县(旗),各自治区所辖的县(旗),各自治州所辖的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级市、区)所辖的十四个县(县级市、区);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中部六省(含国家或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的县级市、区);内蒙古、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9个西部省区所辖县(县级市、区);重庆、陕西省(市)所辖县(含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和享受民族自治地方政策的县级市、区);西藏自治区所辖市、地区、县、县级市、市辖区可以放宽对高等院校法学本科学历的报名条件。申请放宽报名资格以报名时报名者的户籍为准。如果报名时户籍在报名资格放宽的地方,可以申请放宽政策。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申请香港、澳门、台湾省或国外高等院校学历学位证书者,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条件的,可以报考国家司法考试。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无效:

(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三)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或者被判处无期徒刑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四)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骗取注册的。

3、已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已取得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考试时间

国家司法考试一般在每年9月的第三个周末举行;其中,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于9月22日开考。2019年国家司法考试客观考试报名时间为6月5日至6月20日,考试时间为8月31日和9月1日。主观题考试网上报名确认时间为9月7日至11日,考试时间为10月13日。

从2018年开始,有关部门将对司法考试进行实质性改革;审视改革,以高标准倒逼高质量。

注册程序

国家司法考试的报名条件和项目在司法部公告及相关文件中公布。根据o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