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银行专业有两个科目:《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和《银行业专业实务》。《银行业专业实务》有五个专业类别:《个人理财》,《公司信贷》,《个人贷款》,《风险管理》,《银行管理》。
在连续两次考试中,通过一大类科目《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和《银行业专业实务》的考试,即可获得初级或中级银行从业资格证书。
初级《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科目有三类免考条件:
:21、2013年12月31日前,助理经济师(金融专业)岗位已评聘;
2、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的考试,取得初级及以上经济专业技术资格(金融专业)证书;
:2013年12月31日前通过3、考试并取得中国银行业协会颁发的《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证书》,或取得《公共基础》合格分数线的考生。
中级《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科目有两种豁免条件:
1、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的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资格证书(金融专业);
2、 2013年12月31日前,根据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暂行规定》要求,通过考试取得《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证书》,从事相关工作满1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