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考上公务员的都是公务员,只是没考上公务员。海事局招聘的人员不是公务员,属于海事局招聘的工作人员。海事局实行垂直管理体制。根据法律法规授权,海事局负责行使国家水上安全监督和防止船舶污染、船舶和海上设施检查、海上保安管理和行政执法,履行安全生产等交通部管理职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是指交通部直属机构,于1998年由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监督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合并而成。
在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改前,海事局将继续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监督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的名义开展执法管理。
对外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对内称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成立于1998年10月,是交通运输部的海事主管部门。
海事局的主要职责
(一)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家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防治船舶污染和海上保安的方针、政策、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
(二)统一管理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监督管理船舶所有人的安全生产条件和水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调查处理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和水上交通违法行为;指导船舶污染损害赔偿。
(三)负责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行业的管理,以及船舶的适航和技术管理;管理船舶和海上设施的法定检验和认证;审批船舶检验机构和验船师的资格,负责监督管理外国船舶检验机构在中国设立代表机构;负责中国船舶的登记、发证、检验和出入境签证;负责对进出我国国境和在我国港口、水域的外国船舶的监督管理;负责船舶保安和反海盗管理;负责载运危险货物和其他货物船舶的安全监管。
(四)负责海员、引航员和磁罗经校准器的培训、考试和发证管理。审查、监督和管理海员、驾驶员和磁罗经校准器培训机构的资质和质量体系;负责海员证件的管理。
(五)管理通航秩序和通航环境。负责划定禁飞区、航道(路)、交通管制区、锚地、安全作业区等水域;负责禁航区、航道(路)、交通管制区、锚地和安全作业区的监督管理,维护水上交通秩序;核实船舶靠泊的安全条件;批准海岸线的使用和与航行安全有关的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管理沉船和沉船物体的打捞以及航行障碍的清除;管理和发布国家航行警告(通告),处理国际航行警告系统中国国家协调员的工作;批准外国船舶临时进入中国封闭水域;办理口岸对外开放的相关审批和中国便利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六)负责海上保安。管理沿海导航设备、无线电导航和水上安全通信;管理海域港航测绘工作,组织港航测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