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制是指为国家创造或改善生产条件,增进社会福利,满足人民美国的文化、教育和健康需求。其经费一般由支出国家事业费的单位使用的人员准备。事业编制岗位等级包括管理岗位、技术岗位、地面服务岗位和特设岗位。实施单位包括科研单位、教育单位、文化单位、卫生单位、体育单位、社会福利单位等。

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的结构比例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确定,控制标准如下:

1、以专业技术为主提供社会福利服务的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为主体,一般不低于本单位岗位总数的70%。

2、主要负责社会事务管理的事业单位,应确保管理岗位为主体,一般应占本单位岗位总数的一半以上。

3、主要负责技能运维、服务保障等的机构。应该保证工人和地勤人员技能岗位占主体,一般占单位岗位总数的一半以上。

4、事业单位主要岗位以外的其他两类岗位应保持相对合理的结构比例。

5、鼓励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逐步扩大社会化服务覆盖面。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提供相应的地面服务技能岗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并按照实施意见和行业指导意见,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机构三类岗位结构比例的具体控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