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有很多关于工伤护理费赔偿标准明细表?的知识,也有很多人为大家解答关于工伤赔偿标准明细的问题,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这方面的知识,让我们一起来看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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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伤护理费赔偿标准明细表?

二、工伤赔偿标准

三、工伤赔偿明细?

一、工伤护理费赔偿标准明细表?

工伤事故赔偿标准一览表:

一、工伤索赔赔偿项目:

1、一般伤害赔偿(未达到伤残):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工资、交通住宿费。

2、伤残赔偿金:医疗费、受伤人员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工资、交通住宿费、辅助器具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死亡赔偿金: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二、工伤赔偿标准

一、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1、工伤赔偿标准如下:

(一)根据自理障碍情况,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缴纳生活护理费;

(2)丧葬补助金为统筹地区6个月职工月平均工资;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标准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法律依据:第37条

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根据伤残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本人13个月工资,八级伤残为本人11个月工资,九级伤残为本人9个月工资,十级伤残为本人7个月工资;

(二)劳动就业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就业合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四十一条

员工因公出差发生事故或抢险救灾期间下落不明的,自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发放工资,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工伤保险基金将按月向其供养亲属支付养老金。生活困难的,可以预支50%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办理。

二、工伤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工伤赔偿的条件如下: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但在紧急情况下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直接从事本单位重大利益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和技术改进;

3、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有害因素导致的职业病;

4、在生产和工作时间及区域内因不安全因素造成的意外伤害,或因工作压力突发疾病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死亡;

5、因履行职责造成的人身伤害;

6、从事抢险、救灾、救援等活动,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

7、因公、因战致残军人恢复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

8、出差期间,因工作原因,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受伤或失踪,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突发疾病死亡或丧失全部劳动力的;

9、在合理时间内以其他合理路线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属于工伤。

三、工伤赔偿明细?

工伤赔偿项目。

治疗(医疗)费用。工伤治疗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目录

(3)异地就医的交通费、食宿费。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并报经办机构批准,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外就医的,所需交通、住宿及费用由单位按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4)康复费用。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和《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等本条第三款规定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6)停工带薪期间的工资。职工在工作中发生事故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带薪停职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7)生活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带薪停工期间需要护理的,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按照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或部分生活不能自理三种不同等级支付。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八)一次性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津贴的补偿标准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确定,不同等级补偿标准不同。如下所示:

一级伤残是我27个月工资,二级伤残是我25个月工资,三级伤残是我23个月工资,四级伤残是我21个月工资,五级伤残是我18个月工资,六级伤残是我16个月工资,七级伤残是我13个月工资,八级伤残是我11个月工资,九级伤残是我9个月工资,十级伤残。

(9)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根据伤残等级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24个月工资,二级伤残为本人22个月工资,三级伤残为本人20个月工资,四级伤残为本人18个月工资。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或者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安排工作有困难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放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60%。

(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或者六级伤残的,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终止或者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十一)丧葬补助。职工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为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

(十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制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注:上述工资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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