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三个基本含义和概念:个人道德品质:高尚的人格。人的总和的气质、能力、性格等特征:健全的人格。根据法律、道德或其他社会规范的权利或资格:尊重人格。

人格是具有自我意识和自我控制、感觉、情感、意志等功能的主体。(比如电脑软件。)它可以离开人体,离开人们赖以生存的物质生活条件。而独立存在于人的精神和文化层面。

性格主要是指人与众不同的独特而稳定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

人格是指一个整体的精神面貌,是某种倾向性的、相对稳定的心理特征的总和。

人格是法律上的做人资格,是自然人法的概念。是自然人主观要件的总称。法律上不得转让或剥夺人格。

民法领域的人格是指自然人主观要素的总称。人格关系是自然人之间基于彼此的关系的人格或人格要素。人格要素与自然人密不可分,没有直接的经济内容,包括生命、身体、健康等物质要素和姓名、肖像、荣誉、名誉、隐私等精神要素。在法律上,人格可以不要被抛弃、转移或剥夺。但是,荣誉权是个例外。根据《民法通则》和《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法人还享有包括姓名权、荣誉权、名誉权在内的一定的人身权。法人的人格权可以依法放弃、转让和剥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