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事厅是河南省主管人事工作和人事制度改革的省级政府部门。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是省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既是省委的工作机构,也是省政府的工作机构,与省人事厅合署办公,是党组。

主要职责

贯彻国家人事管理政策法规,拟定省人事制度改革计划和方案;制定人事管理政策法规,建立科学合法的人事管理制度并进行监督检查;拟订科研机构改革中人员任免和分流的政策规定。

河南省人事厅行政服务大厅

制定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的总体规划和结构调整的宏观政策;编制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计划和工资计划,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和工资基金。

负责全省国家公务员的管理工作。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根据国家公务员管理的政策法规,制定实施办法和细则;指导和协调省直部门和各市(地)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

全省综合治理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负责高级专业人员的规划和培训;组织评选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负责来河南(回国)定居专家的管理;负责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企业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和协调;负责海外留学生安置、工作调整及相关研究经费;根据分工,制定农业向非农产业转移。

管理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制定全省职称改革的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实施专业技术资格制度,完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

负责全省人才资源的规划和开发,制定全省人才流动、人事代理和人才市场管理的政策法规和实施办法;负责发展全省人才市场,综合管理人才中介机构和人事代理机构;引导各类人才流动和就业服务;管理区域性大型人才交流和面向社会的人才交流活动;建立和完善省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受理省政府各部门、省直单位和跨市(地)的人事争议案件;承担省直单位(不含党群系统)及中央驻豫单位以下人员调配和国家特需人员选调工作。

负责省直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工作。研究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收入分配政策、标准和调控措施;建立和完善各种津贴和福利制度;拟定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退职的政策和规定。

实施国家奖励和表彰制度;审核以省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人员,指导协调各部门的省级奖励表彰工作,审核以省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表彰活动。

贯彻国家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研究制定我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制定安置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指导和协调世界卫生组织人才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制定全省总体规划行政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审查省委、省政府各部门和市(地)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和协调市(地)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协调省委、省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和调整,协调省级党政部门之间、省级党政部门与市(地)、县(市)之间的职责分工。

审核省直部门、省政府部门和省政府派出机构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市(地)党政部门编制、人员编制和县(市)、乡(镇)党政机关人员编制总额。

审核省人大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省人大代表政协、省法院、省检察院以及各民主党派和人民美国的组织。

研究全省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组织编制管理的政策、法规和改革方案;制定全省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的宏观调控规划及相关标准和比例,指导协调市(地)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和省级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负责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和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的其他重大事项;指导全省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监督全省各级行政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向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报告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

制定政策措施,研究机构编制管理与财务预算管理协调的约束机制;负责组织机构目标的评估。

承办省委、省政府和省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