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低值易耗品的摊销和分配通常通过编制低值易耗品摊销分配表。摊销时,应将其记入诸如生产成本,制造成本和管理成本& gt;以及其他相关的成本和费用项目。
1、一次性摊销法;
一次摊销法是指将低值易耗品的价值全部一次性转入产品成本的方法。这种方法适用于价值低、使用寿命短或容易损坏的物品,如玻璃器皿。
采用这种方法摊销低值易耗品价值时,必须严格控制最高单价和适用品种,否则会影响各期产品成本负担和在用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2、摊销方法;
摊销法是将低值易耗品的价值,按照原值和预计使用寿命计算出的月平均摊销额,按月摊销到产品成本中的方法。摊销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这种方式适用于期限长、单位价值高或一次领用数量大的低值易耗品。
3、五五摊销法;
五摊销法又称百分之五十摊销法,是低值易耗品在领用时按其价值的百分之五十(百分之五十)摊销,再在报废时按其价值的百分之五十(扣除残值后)摊销的方法。
用这种方法,低值易耗品在账面上保持一半的价值,直到报废,说明在用的低值易耗品占用了一部分资金,有利于实物使用的管理,防止大量的表外物资。
扩展数据
低值易耗品的摊销和分配:
企业投入生产经营时大量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可以作为待摊费用分期摊销。
企业采用一次摊销法或者分期摊销法的,其低值易耗品按照计划成本核算。到月末,根据低值易耗品的差异率,将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