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应用条件
国家教育序列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等中等学校本科及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有学位证)的文化基础课专职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科研部门或政府机关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人员或管理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资格审查表。
二、注册字段
17个招生领域,包括教育管理、学科教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思想政治教育、语文、历史、英语、音乐、体育、美术)、初等教育、现代教育技术、心理健康教育、科技教育等。其中,小学教育专业限于第一批研究生教育培养单位(要求有一定的研究基础、符合培养方案的师资队伍和基础生源的保障);心理健康教育、科技教育领域仅在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批准招生的院校设置;现代教育技术领域面向中小学从事信息技术课程的教师开放。
编号一、第二批教育硕士学位培养单位根据办学条件、培养能力和社会需求自行确定招生领域,必须拥有硕士授予权相关学科的硕士学位。编号三、四、五批研究生教育培养单位。在开放的招生领域,每个单位限招3-5人;经国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第三批部分院校可增加3-5个招生区域,且必须拥有硕士授予权相关学科的硕士学位。各招生单位应向全国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提交书面备案6月底前完成美国学位教育。
三、考试科目
政治、外语(英语、日语、俄语)、教育学、心理学、专业基础课,共五门。其中,政治理论由各招生单位组织,时间自行安排;外语(英语、日语、俄语)、教育学、心理学全国联考;基础课由各招生单位提出,考试时间与全国联考相同。招生单位应告知考生相关考试信息,或在其招生网站或招生简章上注明。
语言为日语、俄语的考生限于内蒙古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渤海大学、延边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吉林师范大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