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就是要把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不断满足人民各种需要和促进人全面发展。
这是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2003年7月28日的讲话中提出的科学发展观的方法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也是中国共产党的重大战略思想。
党的十七大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十六届中央委员会提出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决定本修正案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
以人为本意味着以人为本应该把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这样才能不断满足人们各种需要和促进人全面发展。全面,就是在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同时,加快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形成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协调,就是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可持续就是协调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处理好经济建设、人口增长、资源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推动全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内容包括:
编号一、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
编号二、综合发展观。
编号三、协调发展理念。
编号四、可持续发展的概念。
根据党的十七大部署,中央决定从2008年9月起,用一年半左右的时间,分批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