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有很多关于工伤赔偿的项目及责任承担主体的知识,也有很多人为大家解答关于工伤赔偿项目表的问题,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这方面的知识,让我们一起来看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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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伤赔偿的项目及责任承担主体

二、工伤赔偿项目表

一、工伤赔偿的项目及责任承担主体

法律解析一、工伤赔偿项目:(1)工伤未死亡职工: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住宿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停工留薪期陪护费(单位发)、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2)职工死亡:减少丧葬补助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死亡补助费。二、工伤赔偿责任主体: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意外伤害360问答;

(二)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或收尾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

(四)患有职业病的;

(五)外出工作期间,因工作观念和原因受到伤害或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班途中,受到交通事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等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职工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在紧急情况下,他们可以去最近的医疗机构对钱景进行急救。

工伤治疗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目录》和《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和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工伤职工住院治疗的伙食补助费,以及医疗机构出具并报经办机构审批的证明。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的医院住院,申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交通、住宿费用,基金支付的具体运送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起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治疗发生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井通张井太氢远内侵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法律解析:工伤赔偿项目: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的一次性伤残津贴和月伤残津贴;工伤治疗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生活不能自理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生活护理费;其他人。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康复费;(2)住院伙食补贴;(三)在统筹地区外就医的交通、住宿费用;(四)安装和配置残疾人辅助器具的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以上就是关于工伤赔偿的项目及责任承担主体的知识,后面我们会继续为大家整理关于工伤赔偿项目表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