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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学习法律?

二、日常法律法规知识

一、如何学习法律?

一、学习目标:做一个优秀的法律人。在现代社会,有一个法律职业群体叫做法律界或者法人社区,包括法官、检察官、仲裁员、律师、法学教授、公司法律顾问等等。这些属于法律人群体的职业是非常不同的。律师是自由职业者,法官是国家公务员,负责裁决。为什么它们属于法律界?有两个共同点:第一,共同的职责:实践和维护法治。他们既是法治的实践者,也是法治的捍卫者;二是常见的思维方式,即法律思维。法官案件,律师案例和法学教授分析案例采用同样的思维方式,即法律思维方式。法律思维是法律人的一种普遍思维方式,有别于其他职业人。法律思维有什么特点?我们可以看到,无论是法官、律师、检察官、仲裁员还是法学教授,他们法律思维的全过程都与法律规范密切相关。这与其他专业人士的思维模式不同。什么是优秀的法律人?分为个性和理性两个方面。让让我们先谈谈法律人的人格:首先,我们应该有正直、诚实和尊严。总统法学2013届本科生毕业致辞:做一个有尊严的法律人!7月30日,在海峡两岸司法研讨会上,谈到法官和法院的诚信问题,不能跟风,不能见风使舵。这不应该不会的。在上级领导面前,我m卑微四、。我鞠躬,鞠躬,我我卑躬屈膝,我我在下属(普通人)面前专横跋扈。第二,要倡导自由、平等、博爱,平等待人,同情弱者,有同情心,充满同情心和正义感。第三,要相信法律,相信法治,这样才能以法律为职业,才能执法,才能践行法治。如果你不你不相信法律和法治,但你从事法律职业,必然会对法律和法治造成极大的伤害,最终会毁灭你自己,对你爱的人造成极大的伤害。这样的例子很多。最后,要格外勤奋严谨。在现代社会,法律人是最勤奋、最严谨群体。众所周知,国内外知名律师都是按时间收费的。拖延、懒惰、缺乏进步、得过且过,都可以做不成法律人,至少不是一个优秀的法律人。马马虎虎,粗心大意,健忘,担任诉讼代理人,程序失误,引用错误条文,遗漏证据,忘记辩护,导致案件不当败诉,给委托人造成巨大损失,我对此也应承担责任。特别要注意的是,从进入法学院的第一天起,就要注重法律人的人格修养,按照法律人的人格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加强人格修养,培养自己作为法律人的高尚人格。让让我们谈谈法律人的合理性。通过法学院的学习,可以为未来的法律职业打下坚实的法律知识基础。在此基础上,我们可以掌握法律思维方式和法律实践的各种方法(判断方法、研究方法和写作方法),不断积累丰富的社会生活和法律实践经验,从而增长我们的法律智慧。二、学习法律的方法(一)法律的规范化和学习方法法律是社会生活中的行为规范,规范化是法律的属性(严格来说,这个所谓的法律特指成文法)。这是显而易见的。因此,以法律为研究对象的法理学也是规范性的。法律一般不直接研究社会现象、社会生活和社会关系,而是直接研究法律。因为研究对象是规范性的,所以法理学是规范性的。当你想到学者讨论和思考问题时,你首先要问是否合法,而当你与经济学家讨论和思考问题时,你首先要问是否有效率,这是完全不同的。这是法律和法理的规范。每一项法律规范都可以分解为构成要素、适用范围、法律效力等要素。这是法律的规范性构成。例如,众所周知的文章

这是一个法律规则,从规范性分析:其适用范围——消费者合同,即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合同;其构成要件——欺诈;其法律效力——双倍赔偿。因此,法学研究必须从规范化入手。法律思维与经济思维等其他思维的区别在于规范化。既然进法学院的目的是掌握法律思维,而法律思维属于规范思维,那么就应该从法律的规范性入手,而不是死记硬背。不是把每一个制度和条文的词都背下来,背下来,而是要掌握每一个制度和条文的规范构成。只有了解和掌握每个制度和规范的适用范围、构成要件和法律效力,才能真正理解和掌握这个法律制度和规范。(二)法律的社会性和学习方法。法律调整人类的社会生活、社会现象和社会关系。例如,刑法规定了对犯罪行为的制裁;民法,调整人与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身份关系;经济法,规范社会经济生活的调控和管理;行政法调整国家行政权力的运行和控制。简而言之,法律是社会生活的规范,这使得法律具有社会性。法律的社会性决定了研究法律的科学,即法理学和法理学也具有社会性,因此属于社会科学。这与法律学习有很大关系。学习法律需要独立思考和独立判断。"独立意味着不迷信书本、老师、权威;只通过一自己的思维能不能转变成一自己的知识,而不是死记硬背。"思考意思是不要盲目相信,而是自己做一些分析和调查。对于张三的观点,我们应该首先思考:他的理由是否充分,有说服力,不言自明。其次,我们应该思考:张三持这种观点,与历史条件、历史背景和张三的社会地位、教育背景和教师体验?还得思考:张三在什么场合表达过这个观点?是对现行法律的解释(释意论)还是对未来法律修改的建议(立法论)?等一下。社会地位、经济地位,甚至年龄和性别的差异影响了他们的理论观点。例如,关于离婚过错赔偿和徒劳的碰撞可以引用。婚姻法修改时,在关于是否规定离婚过错损害赔偿的争论中,反对的多为男性,而反对的多为女性。在关于与白色碰撞,大多数同意与白色碰撞都是中青年,属于白领阶层。他们中的大多数人有车或正准备买车,而反对的人与白色碰撞大多是老年人或蓝领,他们中的大多数不我没有汽车或汽车。我买不起。在独立思考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出自己的判断:是同意还是不同意,赞同什么样的观点。这是独立判断基于独立思考。独立思考和独立判断在于独立判断。而独立判断在于:判断的标准是什么?总之,有两种知识这可以作为一个判断标准:一是基本原则,包括但不限于法律的基本原则;另一个是社会生活经验,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常识,常识,常识。服用基本原则作为判断标准,大多数学术争论都是这样,源于法理学的科学性。因为每一门学科都有它的基本原则,符合它的基本原则的往往是正确的,违反它的基本原则的往往是错误的。因此,基本原理可以作为判断标准。服用社会生活经验作为标准是由于法律的社会性。因为,法律既然是社会规范,就应该与社会普通人的生活经验相一致。法律和法律纠纷和是非可以用社会生活经验,是我根据自己的academi总结出来的

(3)法律的逻辑性和学习方法。法律和逻辑的规范性是互为表里的。法律的规范化必然要求法律的逻辑性。制定法律或法典时,各种法律规则要按照一定的顺序排列。这种安排的标准是什么?它不是也不应该基于所谓的重要性,但只能在逻辑性。因为,所谓的重要性是一个主观价值判断问题。一个制度是否重要,其重要程度会因人、因时、因地而异。比如合同法中,按照合同的成立、生效、履行、变更、责任的顺序,即合同的成立、生效还是违约责任,哪个重要?它很难判断和同意。制定民法典时,哪个制度安排在民法典内,哪个制度安排在民法典外,哪个制度在前,哪个制度在后,不能以重要性为标准,只能以逻辑为标准。这个逻辑是常规和特别,一般性和个性。民法规定了公民生活的共同制度和基本制度;特殊关系、特殊领域、特殊市场的特殊规则和制度是在民法典之外规定的。民法典中的排列顺序也是基于逻辑的。常规和常见系统是第一位的。特别和个人系统排在最后。这使得代码形成了一般规则(普通规则)和特殊规则(特殊规则)。首先,民法典分为一般规定和具体规定(产权、债权的权利、亲属和继承是具体规定);其次,债权人美国的权利法分为普通债权人的权利和特定债权人的权利(合同、侵权、不当得利、无因管理为具体条款);其次,合同法也分为一般合同条款和具体合同条款(销售合同、租赁合同等。都是具体名词);最后,销售合同也分为一般销售条款和具体销售条款(特殊销售条款是特定条款)。特别要指出的是,这种逻辑关系与常规和特别,一般原则和具体规定正是法律适用的基本逻辑关系,这是特别法优先(《合同法》第123条)。制定法律的逻辑来自常规到特别。越是一般的规则在前,越是特殊的规则在后。法律适用的逻辑正好颠倒了,从特别到常规。越特殊的规则先适用,越通用的规则后适用。法律上的逻辑关系很重要。没有这种逻辑关系,逻辑是混乱的、支离破碎的,法官可以不能正确应用法律。他不I don’我不知道应该正确应用哪条规则,他会不知所措,无法做出判断。这当然是指公正的法官。相反,一个不公正的法官,一个受法外因素影响的法官,可以随心所欲地做出判决。由于几条规定都与本案有关,而且它们之间没有严格的逻辑关系,如果他适用其中任何一条,你都可以不要指责他,也不要批评他,这样会让一些变态的判断合法化。可见,法律只有符合逻辑,才能保证法律的正确适用。法律的不合理不仅影响法律的正确适用,还会助长司法腐败。法律的严密逻辑既能保证法律的正确适用,又能增加法律的灵活性。法官在受理现行法律没有规定的案件时,可以适用一般规则进行裁判。(四)法学的概念和学习方法法学是一个规则和概念的体系。范围、构成要件、法律效力都是通过法律概念来表达的。因此,要正确把握法律规范,首先要正确把握这些法律概念。前述《消法》第四十九条:经营者有欺诈行为的,双倍赔偿。

从规范性分析:其适用范围是由消费者,操作员,合同和消费者合同它的组成元素是由欺诈,行为和欺诈行为它的法律效力是通过以下概念来表达的补偿,损害赔偿和惩罚性赔偿。因此,要想正确理解和掌握《消法》第49条,首先必须正确理解和掌握消费者,操作员,欺诈和补偿。因此,完整准确地把握法律概念体系是正确法律思维的基本条件。可以说,法律人法律思维就是用法律概念去思考。我们在法学院学什么?简而言之,就是学习法律概念体系,然后在此基础上运用各种法律概念进行法律思维。概念是人类的发明,用文字表达,是科学思维的工具。因此,概念是理解和解释法律的基础。要理解和解释任何法律条文,首先要从条文所采用的法律概念入手。这个概念有其内涵和外延。概念有其模糊的边界,即概念是模糊的。这就决定了字面解释可能导致多种解释结果。当通过字面解释得到两种或两种以上解释结果时,有必要进一步采用其他解释方法。学习法律的方法是掌握一个完整的概念体系。法律是概念、原则、制度、理论的体系,其基础是一组具有严格逻辑关系的概念。掌握了这套概念,就掌握了法律思维的框架。经验表明,法官在裁判中、律师在办案中、学者在分析案件时所犯的错误,往往源于没有掌握这个概念体系或概念混乱。所以学法律首先强调记忆的概念体系。但是,法律概念有其特殊的含义和相互之间的逻辑关系,所以我们不能只是死记硬背,在记忆的同时强调对概念的理解。特别是对于初学者,一定要以识记理解、阅读、识记、理解、运用为重点,做到在理解的前提下增强记忆,在记忆的基础上加深理解。学习法学,一定要注意阅读方法。读书有三种方式:一、精读以掌握概念体系为目的。每一个法学学科都有一个法律概念体系。刚学一门法学学科,要选择一本概念体系完整、准确、简明的好教材,通过反复精读,把这个概念体系记在心里。基础扎实,就是要完整准确地掌握这个概念体系。需要注意的是,每一门学科的著作都可以分为三类:教材、系统著作、专题研究。其次,泛读的目的是加深专业基础,获取广博的知识。在精读一两本好教材,完整准确地把握学科概念体系的基础上,选取一些专题研究论文和著作,补充完善自己的概念体系,加深专业基础,开阔视野。第三,学习的目的是掌握研究方法,培养研究能力。结合具体问题学习系统书的相关章节会事半功倍。相反,在你还没有掌握概念体系之前,通读大体系的书,读到中间忘了前面,读到后面忘了中间,难免事倍功半。法律概念是法律思维的工具。法官和律师使用物权、债权人的权利,法律行为,思考、分析案件、判断案件的权利和义务。以婚姻关系中的违约金条款案为例,法官适用了合同,婚姻和法律行为并正确分析了这些法律概念之间的逻辑关系。法律行为是上位概念,契约和婚姻是下位概念。当从属概念的法律规则不能适用时,法官通过适用法律行为年代的

(五)法律的目的和学习方法作为一种行为准则,法律是由立法机关制定的。立法机关代表人民行使立法权,制定各种法律。每个法律规则都有其目的。所以,学习和理解法律,需要知道每一个法律规则的目的。德国学者杰林发表《目的法学》,批评概念法学在玩概念游戏,忘记了法律的目的。叶林把法律的目的比作指引浩瀚大海中船只方向的北极星。我们学习法律,解释法律,应用法律,就像在浩瀚的大海上航行一样。只要我们掌握了法律的目的,我们就赢了不要迷失方向。法的目的,就学习方法而言,是指我们在学习每一项法律制度和规则时,不仅要了解和掌握每一项法律规范的构成要件、适用范围和法律效力,还要正确理解和解释所使用的概念,准确把握这一法律规则和法律制度的目的。一定要搞清楚:立法者设立这个法律规范的目的是什么?在解释和研究每一个规范和制度的时候,一定不要忘记它的目的。王泽鉴老师说任何法律都有其目的。在解释法律时,我们必须思考:立法者为什么要设置这一条款,其目的是什么?可见,掌握每个规范和制度的目的,是学习、研究、解释和运用这个规范和制度的关键。因为法律的目的,所以有目的性的解释方法。所谓合目的性解释方法,是指法官在解释法律条文时,可以将法律条文的立法目的作为解释的依据。当采用文义解释和其他解释方法得出两种不同解释意见,难以判断哪种解释意见正确时,应当采用最符合立法目的的解释意见。即当存在不同的理解和解释时,应以该规范和制度的目的为判断标准。(六)法律的正义与学习方法所谓法律的正义,是指法律本身必须符合社会正义。是法律与其他行为规则(如技术规则)的根本区别。正如人们已经善与恶,所以法律,被称为好的法律和恶法。符合社会公正是好的法律以及违反社会公正是糟糕的法律。许多恶法这在历史上是存在的,比如法律规定小偷应该砍掉自己的手,法律规定通奸者应该当众被乱石砸死,规定流浪汉应该被鞭打、监禁甚至处死的法律,规定同性恋应该被惩罚的法律,都随着社会的进步被陆续废除。中国美国现在废除了《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一些地方政府规定行人违反交通规则,发生白色碰撞属于糟糕的法律。当我们研究法律时,我们需要用正义,除了掌握各种法律制度的构成要件、适用范围和法律效力,正确把握其立法目的。对于恶法和违反社会正义的法律,我们应该通过解释的方式避免其适用。至少,唐不要为恶法,唐不要制造所谓的理由和原因,并参考恶法作为一个好的法律。当你在法学院学习或者毕业后从事法律职业的时候,一定不要忘记法律的正义,以及每一个法律人维护社会正义的神圣职责!法律的正义最终要通过法院的判决来体现。法律法规体现的社会正义是理性正义;法院判决所实现的正义是实践正义和现实正义。因此,法官和律师有着实践法律正义的神圣职责。在裁判案件时,不仅要考虑判决是否具有法律正当性,还要考虑判决结果是否符合社会正义,即判决结果的适当性。只有符合社会正义的判决才是正确的判决。社会正义可以分为形式正义和实质正义。形式正义,重在程序正义。只要适用的程序规则是公正的,正义是否在当事人之间实现

实体正义不满足于程序正义,而是着眼于在具体案件中实现当事人之间的正义。现代法律思想强调形式正义和实质正义的统一。形式正义只是手段,实质正义才是目的。形式正义必须服从实体正义,并最终保证实体正义的实现。由于法律的正义性,决定了既不同于自然科学又不同于工程技术的法学与社会科学中的其他学科有着本质的区别,被称为善的艺术(正义)。只有真正掌握了这套善的艺术(实践正义)才能称得上优秀的法律人。法官提出的以下两个问题说明法学是善的艺术(实践正义)。当一个人选择法律,以法律为职业,你选择公平和正义!我选择了民主、自由、平等、博爱、公平、正义作为我行为和人生的价值目标!你要有正义感和是非观!如果你还是学生,你也是弱者,没有为人民主持正义的力量,但至少你要有判断是非、正义和非正义的能力!如果你是法官,就应该断然拒绝法外因素的干扰,让你做出的每一个判决都是合理合法的,公平正义才能在当事人之间实现!人们以法治为职业。这绝不是一个普通的职业,不仅仅是为了谋生。所以不是经营者(商人)。职业的神圣在于维护法律和正义!你看,西方法官被人民视为正义的化身,就像神职人员被视为上帝的代表一样!法律人不可能是革命者,但法律人是社会正义的捍卫者!你是法学院的毕业生。无论你将来从事什么样的职业,无论你处于社会的上层还是中层,都不能忘记法律的正义。法律是实践正义的艺术。唐不要忘记那些生活在社会底层,遭受不幸的人。三、正确认识和对待法学论文写作(1)语文能力是一个法律人最重要的素质。所谓语文能力,并不是指诗歌、散文、小说等文体的写作能力。指的是法律文体(法律论文和法律文体)的写作能力。在中国,法律人用中文进行法律思维,掌握好中文是法律思维顺畅的基本条件。所有水平高、能力强的法律人,无论是法官还是律师,都有很强的汉语能力(口语和书面)。法官指导庭审时,律师要用词准确,条理清晰,逻辑性强,写判决书和答辩状,要准确,有逻辑,有说服力。语文能力差,语言杂,用词含糊,缺乏条理,逻辑混乱,不可能成为一个优秀的法律人。(2)法律文体的写作和法律论文的写作。法律要求:文笔准确,逻辑严密,有说服力。也是合同、诉状、起诉书、答辩状、判决书、裁决书等所有法律文体的要求。所以法律论文写作能力强,法律文体写作能力强。在法学院,通过法学论文(学科论文、学年论文、毕业论文)的写作,培养和提高本科生和研究生的法律文体写作能力,培养和提高本科生和研究生的语文能力。只要说准确的话给你。有一个关于深思熟虑在古人,和贾岛写过一首诗:飞鸟栖于池边树上,和尚敲明月门。使用敲门或者推?翻来覆去,拿不定主意,打马他的头,他没有惩罚,而是一起讨论。法律写作中也有类似的故事。你是否敲门门或者撬门?"敲门进来意味着两人相识,女方为男方开门,却是通奸;"破门而入意味着对女人的暴力遗嘱是强奸罪,可能判死刑。如今,在民事审判实践中,有一个类似的案例拖欠5000元,无论是5000元欠款已付或者5000元还没还。

"所有款项都已结清,是全部付款结算并支付或者只是已结算但未支付?说明法律文体写作,特别要求准确,一字不当,可能导致冤假错案。与文学写作不同的是,文学写作中功能词使用不当不会造成冤假错案,作者可能会故意使用多义词,刻意追求歧义、歧义的语义效果。法律文体写作,尤其要求用词准确,避免歧义。这应该通过写法律论文来训练。(三)法人法律论文的论证能力与写作。法律这个职业需要辩论能力(口头辩论、书面辩论)。你可以看到民事审判的双方代理人当庭辩论,刑事审判的辩护人和公诉人当庭辩论。一方主张违约,应承担赔偿责任,另一方主张不违约,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公诉人辩称构成犯罪,辩护人辩称不构成犯罪。你来我往,针锋相对,互相争斗。法官开庭审理诉讼,要看哪一方有理,论据有逻辑,有说服力。诉状,法庭辩论,当然,最终依赖于证据。我们常说,我们靠证据说话,但证据本身可以不要说话。而是在法庭质证过程中,由案件双方、辩护人、公诉人、原被告人代理人为证据说话(辩论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内容和意义)。如果辩护律师中文很差,胡言乱语,逻辑不清,语无伦次,用词不当,即使有充分的证据,也不一定能打赢官司。法庭辩论的真正目的是说服法官。只有思路清晰,用词准确,组织性强,逻辑严密,才能有说服力,才能说服法官。人必须有很高的论证能力,掌握论证和说服的艺术。法学院除了模拟审判的训练,主要靠写法律论文来训练培养学生议论文能力。我们在法学院学习的目的是培养自己成为优秀的法律人。有些人误以为只要学好十几门课程,通过所有课程的考试,取得优异的成绩,就可以成为优秀的法律人。我想告诉同学们,这种理解是不正确的。刻苦学习所有课程,掌握各种法律学科的概念体系,打下扎实的法律知识基础,当然很重要。这只是一个法律人应该具备的素质之一,更重要的素质是能够运用法律基础知识进行法律思维和实践,这需要相当的中文能力。中小学主要用语文课和作文(主要是文学写作)。不管高考语文成绩如何,我们都缺法律人中文能力和法律写作能力。所以要重视法学院的论文写作,学术论文写作,尤其是毕业论文写作。不幸的是,并不是所有的法学学生都意识到论文写作的重要性。有些学生不不重视论文写作,采取敷衍的态度,甚至从网上找两篇题目相同或相近的论文,剪切拼接,随便找老师要个及格分数。这些学生法学院毕业四年了,但语文能力并没有得到培养和提高。即使他们各科考试成绩优异,即使他们真正掌握了各科的法律基础知识,他们也能不要成为优秀的法律人。需要注意的是,以后做律师写起诉状和答辩状,做法官写结案报告和判决书,做仲裁员写裁决书,做企业法律顾问起草合同,都是从网上下载拼接无法解决的。因此,在法学院学习期间,要重视法律论文的写作,有意识地根据法律论文的写作方法,训练和提高法律文体的写作能力。四、明确自己的学习目标。明确表示原告优秀的法律人应具备的素质、人格素质和知识能力素质。掌握学习方法。活跃的

二、日常法律法规知识

法律法规基础知识:法律、法律解释、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规章等。根据不同的标准,法律可以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公法、社会法和私法;基本法、法律和法规;民法、经济法、行政法、刑法;以及国家和国际法;法律的理论分类;法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条民事主体的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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