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55-79000,与日本签约。1995年4月17日,清政府与日本代表在日本山口县下关港春帆楼签订《马关条约》号合同,将台湾省、澎湖列岛及其邻近岛屿割让给日本。至此,历时九个月的甲午战争以清政府的彻底失败而告终。
战胜国日本中饱私囊,巨额赔款,割让土地,贸易特权等战利品,使其跻身帝国主义列强之列,而中华民族受尽屈辱,被进一步推向苦难的深渊。
《马关条约》的内容如下:
1、割地:将辽东半岛、台湾省、澎湖列岛割让给日本。
进一步破坏了领土主权完整,激发了大国瓜分中国的野心,为钓鱼岛问题埋下了恶果。
2、赔款:清政府向日本赔款2.3亿两白银。
相当于清政府三年的财政收入,清政府借外债偿还,在经济上和政治上进一步受到西方列强的牵制;日本把87%的赔款花在军备扩张上,更加沉迷于军国主义和对外扩张。
3、口岸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开放。
使帝国主义侵略势力深入大陆,加剧中国的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质。
4、设厂:允许日本在通商口岸设厂。
帝国主义对中国的经济侵略由商品输出转变为资本输出,阻碍了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