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责发生制以经济业务的实际发生为基础。属于当月的当然是当月,但不属于当月的收入或支出,即使收到或支出,也不应反映在当月。

权责发生制原则要求,当期发生或应付的所有已实现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到或支付,都应视为当期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本期已经收付了款项,也不应当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

收付实现制是与权责发生制相对应的确认基础,是以收到或支付现金为基础确认收入和费用。目前我国行政单位采用收付实现制,事业单位除业务经营外也采用收付实现制。

对于企业会计来说,重点是:会计核算的权责发生制和纳税的收付实现制。两者的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很大,需要注意。

概念:权责发生制是相对于收付实现制而言的。

权责发生制是根据收入和费用是否属于当期来确定当期收入和费用的方法。

收付实现制是根据收入和费用在当期是否实际收到或支付来确定当期收入和费用的方法。

缺点:

权责发生制的优点是科学合理,损益计算更准确,但缺点是更复杂。

收付实现制的优点是处理程序简单,缺点是损益计算不科学、不准确。

使用范围不同:

据中国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我国企业均采用权责发生制,但我国行政单位仍普遍采用收付实现制。

随着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收付实现制将不可避免地被权责发生制所取代。

如果用通俗的方式理解。

收付实现制是以收到钱为基础的。当月收到的钱是当月的收入,当月付出的钱是当月的支出,不管收入和支出应不应该属于当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