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射阳县打造民主法治特色村 创塑法治乡村新样板

射阳县盘湾镇南沃村坐落在盘湾镇东首,东与省道226比邻,西与沈海高速相伴,盘龙大道横贯东西,全村总面积7.1平方公里,现有耕地面积5500亩、农户920户、人口2908人,外来人口2553人,7个村民小组。近年来,南沃村坚持“党建领航、法治护航、发展远航”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法治、德治、自治”的乘法效应,创新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

【任务措施】

(一)强化政治保障,建立健全运行机制。南沃村高度重视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首先成立了村党委书记为组长,委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性规范,务求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确保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认识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为有效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围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方案,进一步分解细化,健全了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村务公开、建立健全村内重大情况通报、重大决策民主议事决定的制度。同时,经过认真讨论和民主商量,相继制定出台了《自治组织议事规则》、《党组织议事规则》、《村务监督委员会议事规则》等10多个制度和规定,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的依法治村机制。同时,根据日常工作安排,配合驻村律师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法治体检,做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发现不足及时弥补,使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有条不紊开展。尤其是始终坚持“不为创建而创建、只为基层治理探新路”的创建理念,实现民主法制建设的常态化运行。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村民大会,对村内的重大事件和重大决策进行民主讨论,民主表决。建立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落实工作经费,工作人员,工作措施,村居每年平均调解信访纠纷案件110件左右,没有出现一例村民集体上访事件。全村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制定了一系列维护社会秩序、社会公共道德、村风民俗、精神文明建设的规章制度和村规民约,从制度上保障村民自治有法可依,有规可循。在村部门口新建长达100米的政务公开宣传栏,在便民服务大厅设置2.6米*1.8米滚动宣传屏,对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和重大决策及时公开公示,依法保障和切实维护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

(二)推行多措并举,注重提升法治意识。对于普法教育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实施普法规划和每年的普法计划,切实做到五年有规划,年初有目标,年终有总结,将村居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通过开展“普法日”、法治建设宣传月活动,让婚育新风进村居、法律知识进村居。充分利用会议、设立法治宣传版报,配备法治阅览室、法律图书免费向村民开放等方式,向村民宣传法律,提高村民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同时,把法律宣传服务融入便民服务大盘中,由网格普法队伍、便民服务志愿团体,每天下村入户,零距离服务群众,上门为高龄老人、残疾人办理医保低保,提供计生服务及免费法律咨询。在日常生活中,注重发挥南沃村新农民艺术团的作用,认真编写普法剧本,精心排练法治节目,让村民在自娱自乐的欢声笑语中接受普法教育。同时组织部分“法律明白人”,利用法治广场引领村文艺爱好者组建健身队、宣传队、舞蹈队等小团队,举办农民书画展、演讲比赛、乘凉晚会等活动,载歌载舞宣传法律法规知识,既赢得了村民好评,又提高了普法效果。

(三)抓住关键少数,始终坚持以上率下。在法治乡村建设中,领导干部是“关键少数”,以身作则是根本要求。南沃村紧扣干部队伍执行力这一重点,首先抓好村干部法治教育。一方面,结合“七五”普法学习,组织村干部参加镇政府组织的干部学法活动,切实提高村组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履职、依法办事能力。另一方面,聘请驻村律师开展专题法治讲座或组织主题法治教育,使干部确立“权由法授、事靠民理”的理念,不断提高依法治村、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平时,围绕中心工作和热点问题开展法律宣教活动。集中对农村土地征用和承包地流转、“三农”热点难点问题、企业工人权益保障等方面法律法规进行辅导教育和宣传,引导群众依法反映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打造南沃法治书屋,购置各类书籍2000余册,方便群众借阅,《南沃农家书屋成为留守老人学法乐园》《86岁留守老人成为全县最年长民法典宣传员》等被江苏法制报、农民日报、盐城普法等媒体报道;依托法治大舞台,定期播放法治电影和普法宣传片、开展法治表演,近2年来,县法治文化艺术团与南沃村民间艺术团开展文艺演出10多场次,播放法治视频20场次,受到群众普遍好评;用好法治学校,每年邀请驻村律师开展不少于4次的普法讲座,讲座前通过“法润民生微信群”发动群众参与,有效提高了群众遵法守法意识。充分发挥“一村一法律顾问”、以及司法干部、驻村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的作用,积极回应群众对法律难点、热点问题的需求,疑难问题“会诊服务”、个别需求“预约服务”、特殊群体“入户服务”,及时为群众提供到扎实有效的贴心服务。针对当前农村常见的矛盾纠纷问题,还常态化开展以案说法,剖理明法,提高村干部、人民调解员宣讲法律、运用法律的能力;在调解工作中深化村民知法懂法守法教育;开展对特殊群体的普法教育,化解因特殊群体引发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为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营造了良好环境和浓厚氛围。近2年来,开展各类设台咨询30余次,发放宣传手册5000余份,化解基层各类矛盾136件,成功率为100%,真正做到“大事小事不出村”。

(四)突出管理创新,依托网格助推发展。坚持把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与解决村居事务中难点、热点问题相结合,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设和谐村居以及人民调解和法律服务等工作相结合,使广大村民在法治环境中安居乐业。早在2017年,南沃村就开始试点推行网格化管理。依托这一先进管理方式,及时搜集社情民意,对矛盾隐患做到提前介入、有效控制、果断处置。还通过研判机制,定期做好矛盾排查工作,有效化解民事纠纷,确保矛盾消化在基层前沿、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与镇派出所民警联手打造平安村居,创新实施“一村两辅警”对全村进行巡逻监控,组织义务巡逻队和治安巡防队在节假日进行巡逻。特别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建立了对重点人员全方位24小时监管的长效机制。依托网格创新管理,既扩大了居民参与社会管理面,又激发了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性,充分体现了村民参与自治的良好效应。

【特点和效果】

(一)以法治为保障,基层治理发挥威力。法治是促进公平正义、制约公共权力、维护公民权利、保障社会运行的重要利器。南沃村坚持以法治为保障,让法治既成为广大村民的行为标杆,又成为管理组织的行政方式,用法治提供的钥匙,解开繁杂的基层治理方程式,使“群众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到位”,就能把对抗转化为合作,在矛盾中谋求善治。

(二)以德治为灵魂,基层治理彰显魅力。南沃村利用家庭、社区、单位“三个平台”和乡村好人“一支队伍”的力量,构建社会转型期解决基层矛盾的新型途径。而这正是依靠传统优秀文化的渗透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力、基层组织的感召力和乡村好人的影响力,通过理性引导、知性推导、柔性疏导,以构建起左右沟通连心桥和上下互动的缓冲带。

(三)以自治为基础,基层治理激发活力。南沃村基层的治理必须坚持三个要点:有事要商量,有事好商量,有事会商量。做到权力运行“四有”:一切工作有程序,一切程序有控制,一切控制有规范,一切规范有依据。这是自治成效的前提,也是自治成功的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