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旬阳县法治创建工作案例

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扎实推进法治旬阳建设,增强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提升全县法治化管理水平,根据“七五”普法规划,2017年3月,旬阳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法治示范镇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明确创建的目标任务、措施、方法步骤和创建标准。全县法治示范镇创建活动从2017年开始至 2019年结束,采取分年度布点创建,其中2017年创建达标6个镇,2018年创建达标7个镇,2019 年创建达标8个镇,力争三年全县法治示范镇全部创建达标。文件下发后,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加强组织协调,认真布点,并深入创建示范点,以法治、德治、自治“三治融合”为抓手,以新民风建设活动为载体,突出法治宣传、建章立制、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创建重点环节,创建工作取得较好的成效。

【任务措施】

(一)提高基层党委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增强基层党委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以建设服务型、法治型、效能型和廉洁型政府为目标,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办事效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机制,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二)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不断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认真落实《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完善村(社区)“四民主两公开”制度,调动村民自觉参与村民自治的积极性,增强村民自治活力,强化村级民主法治建设。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全面实施“七五”普法规划,重点加强基层公职人员、青少年、村组干部和农民法治宣传教育。大力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拓宽宣传领域、创新宣传形式、增强宣传效果,全面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四)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完善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体系,拓展法律服务领域,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完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大力开展法律扶贫,加大对农村经济困难、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力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彰显法治权威。

(五)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群防群治机制,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健全和完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全面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工作机制,依法调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

(六)深入推进“三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促进基层社会治理,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着力推进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处理基层事务。深入开展“扬正气、树新风”道德建设活动,强化家训家风教育。深入开展 “说论亮”道德评议等活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实现依法立规、依规治村。

【特点和效果】

(一)依法执(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

各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自觉性进一步加强,每年各镇普遍专题研究有关法治建设的重要事项2次以上。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全县各镇均聘请了法律顾问,实行重大事项决策及规范性文件发布前必经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制度,从源头预防违法决策、违法行政。各镇党委领导班子及成员遵守宪法法律,无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满意度达到80%以上。

(二)广大群众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明显增强

通过开展法律进村入户多种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依法办事能力明显增强。“无理取闹”、“信访不信法”等现象明显减少,广大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的法治思维和行为习惯基本形成,促进了基层各项社会事业依法有序健康发展。

(三)基层社会治理成效明显

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进一步完善和提高,对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发现和处置能力明显增强,社会治安秩序良好,公众安全感、满意度达到98%以上。基层矛盾排查网络建设进一步完善健全,设立了固定规范的调解场所,配备专职的调解员,矛盾纠纷调处率达98%以上,没有因矛盾纠纷调处不及时、调处不力而引起的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规范,无脱管、漏管现象,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的重新犯罪率为零。有效发挥了基层法律服务站和法律援助站的作用,加强对弱势群体的援助力度,基本做到应援尽援。“三治融合”基层治理工作不断完善,村组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基层事务能力进一步增强,村民自治的水平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