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为认真落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2017年5月中办、国办下发了《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同年8月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依照七办发〔2018〕7号《中共七台河市委办公室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共勃利县委、勃利县人民政府以勃发〔2018〕4号文件向全县各党委(总支)、党组,各部、委、办、局印发了《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全县各相关部门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了一系列“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行动。

黑龙江省勃利县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案例

【任务措施】

(一)领导重视,纳入日程,制定活动规划。全县各单位按照勃发〔2018〕4号文件精神部署,高度重视“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按照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种类和所涉及的部门、行业内部法律法规,相继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了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认真规划全面部署,确定了"谁执法谁普法”的实施步骤和工作安排。相继组成“谁执法,谁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落实专职负责人员和活动经费,在日常工作开展负责面向重点普法对象、面向社会宣传本部门、本行业所涉及所执行的法律法规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二)结合实际,措施得力,工作开展有序。全县各部门各单位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活动中能够坚持做到执法工作和普法宣传有机结合。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利用“以案释法”等方式普及法律常识,通过文明执法促进普法宣传教育的深层拓展。通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县公安局全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基地,县公安交警大队深入中小学校及幼儿园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普法教育,建立交通安全宣传中心,增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县局交警、治安、禁毒、消防、刑警、经侦、监管等各警种,紧紧抓住“110宣传日”、“3.27全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日”、“6.26国际禁毒日”等重要节点开展普法主题宣传活动,大力营造声势,形成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县法院抓住“3·8”妇女节,“4·26”知识产权日,“5·1”劳动节,“ 5·4”青年节,“ 6·1”儿童节,“6·26”禁毒日、环境保护“一法一例”等特定日期各个关键节点,做好普法工作,让普法入心入脑,润物细无声。“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活动期间,积极开展女法官进社区法治宣传活动、参与全县“3·15”法制宣传活动和全县“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等,为社区群众提供咨询200余人次,全社会法治意识明显增强。设立少年法庭,积极探索“圆桌审判”,积极深入学习开展防治未成年人犯罪讲座,少年法庭法官兼任学校法治副校长深入中小学校开展法治讲座的同时,适时组织学生分期分批走进法院,现场观摩对青少年有教育意义的案例审理,亲临庄严的法庭,体验庭审威严,增强学生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意识。县检察院以院龙剑网主页、检察内网及“勃利检察”公众号向社会发布重要案件信息积极推进“以案释法”。依托“以案释法”有利平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内设部门干警与县内26家企业建立包保联系制度,检察干警定期到企业走访,开展法治宣讲、召开座谈会、发放服务宣传手册,借助“法律七进”活动载体,深入企业单位、街道社区开展法治宣讲,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等普法活动。为扩大宣传氛围,县检察院先后开通新浪微博、腾迅微博,通过设置“以案讲法”、“新法发布”、“微普法”等话题这些新媒体平台发布检察工作信息,加大法律宣传力度,促进执法带普法。全县执业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工作者在受理的每一案件和调解过程中,着重针对当事人的案件类别进行相关法律知识的讲解,提升其自觉学法用,依法维权的理念。抽调优秀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组建全县“普法讲师团”。通过整合法律资源接受全县各单位按实际工作需要所下的“法治课宣讲订单”,组织宣讲团深入基层开展宣讲。

(三)强化学习,提升素质,完善工作机制。全县各相关单位按照《勃利县“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框设的内容,加强对本部门单位工作人员的法治培训,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作为重要内容,在建立健全学习培训制度、提高培训质量上下功夫。同时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日常考试考核,确保完善评估机制。打铁需要自身硬,通过加大对行政执法相对人的法治培训的力度,“谁执法谁普法”队伍法治素质得以在幅提升。为保证“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取得实效,注重健全完善了各项工作机制,调动各种积极因素,挖掘各方资源优势,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在普法教育中,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组织和发动各方力量,建立了一支支责任到人、任务明确、素质较高的群众身边的法治宣传教育队伍。注重抓住时机,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教育有机结合。根据自身职能,结合特殊时段和节点,开展各类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部门法法制宣传活动,切实增强工作的实效性。同时更加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坚持开展普法教育和解决群众问题合二为一。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

【特点和效果】

在推行“谁执法谁普法”基础上,“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法治逻辑理念得以延伸。随着《黑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将“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纳入条例,必将成为“七五”普法的亮点和牵动“七五”普法工作的“牛鼻子”,在龙江大地奏响了推动普法工作转型——由司法行政部门独唱到各部门合唱的华美乐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