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红桥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关部署要求,进一步增强全力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责任感、紧迫感,努力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
【任务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责任感、使命感
红桥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关部署要求,严格按照《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标对表,并结合区情实际逐一分解任务、责任,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打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坚持领导干部包联、服务企业的机制,及时追踪、督查,在服务过程中,自觉树立不说“不行”,只说“怎么行”的工作标准,彻底打开脑袋上的津门;召开依法治区专题报告会,区委书记李清作题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的专题宣讲报告,强调要主动担当作为,认真履行职责,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依法治区各项工作;切实履行好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在今年4月召开的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上,区委书记李清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全年目标和重点任务,立足全区大局,确保全面依法治区重点任务落地见效。
(二)加强诚信政府建设,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制定《政务诚信建设工作台账》,用制度和机制保证诚信政府建设。坚决恪守“一诺千金”,聚焦重点产业及行业,兑现产业扶持政策,确保企业全面、及时、足额享受,坚持做到按月兑现产业扶持资金,有效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截至目前,已完成前五个月以及新引进企业、高成长性企业、区外经营企业、科技型企业、商务平台等多种类型的重点税源企业全年产业扶持资金兑现、核算工作,使近百户企业受益、受益资金近2500万元。
严格落实《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修复程序规定》,积极组织相关执法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对于今年已办结的案件,以短信形式对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变化情况进行提示。办案部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对市场主体作出行政处罚时,以告知书形式对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变化情况进行提示,同时告知其申请信用风险分类修复的条件。制作了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修复申请表等文书模板,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规范信用分险分类修复工作。
继续落实好容缺受理承诺制度,坚决把服务措施落实到位,做好对申请人的政策宣讲工作,为申请人当好参谋。
(三)做好政策宣传落实,提供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度保障
建立健全损害营商环境追责机制和容错机制。对损害营商环境12种情形,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推进改革、探索试验、敢于担当,但未能实现预期目标或者出现偏差失误,其工作未违反法律法规,未谋取私利且未损害公共利益的,按照有关规定对其不作负面评价,免除相关责任。
积极落实《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印发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推动降价减费政策落实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疫情防控期间,降低菜市场个体工商户用电成本,维持“粮油肉蛋菜”价格平稳运行,确保政策惠及菜市场的每家商户。召集全区19家菜市场负责人召开“红桥区菜市场转供电清理工作部署会”,会上传达了市市场监管委关于菜市场转供电清理工作的精神,并要求各菜市场对照转供电政策规定自觉规范转供电行为,主动做好降价退费工作,全额及时传导降价红利;在区转供电联络群内向各转供电主体宣传“我市非高耗能行业企业用电价格95折优惠” 政策,要求必须将政府红利落实到终端用户。同时统计转供电主体退费情况,具体了解每一家转供电主体落实政策情况;对于接到的涉及转供电投诉举报件,做到第一时间与反映人取得联系了解情况,及时反馈调查结果,对反映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
(四)推进公正文明执法,为市场提供更优法治服务
持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发挥规范执法活动的基础性、整体性作用,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和要求,促进行政执法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发挥北方枢纽优势打造“服务雄安新区、对接京冀”桥头堡工作举措>的通知》的有关部署,针对对企业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开展法治审核工作,制发《关于落实“服务雄安新区对接京冀”部署,加强重大行政处罚法制审核工作要求的通知》,对审核职责、范围、内容、程序、规范行政裁量权以及执法信息管理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组织全区34个执法平台单位分两批召开监督平台工作推动和培训会。对监督平台基础数据归集、操作使用、案件录入等进行演示和指导,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跟进反馈解答。按要求完成对全区1000余名执法人员备案统计和注销信息审核,规范执法人员和证件管理。加强对执法数据录入情况的通报,截止目前,全区34个新平台单位录入执法检查处罚等信息3943件。
(五)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为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进一步完善现代化诉讼服务机制。进一步整合诉讼服务中心职能,为人民群众提供多元解纷、登记立案、分调裁审、涉诉信访等立体化诉讼服务;落实案件“当场立、自助立、网上立、就近立”各项要求,畅通民营企业通过诉讼解决矛盾纠纷的途径,2020年上半年,共受理各类案件5307件,其中受理审查网上立案1031件,跨域立案3件;落实上诉案件由一审法院代收上诉费机制,切实便利上诉案件当事人交纳上诉费,缩短交费退费周期,有效降低企业诉讼成本;整合导诉服务台功能,提供诉讼指引、便民服务、诉讼辅导、联络法官、材料收转等诉讼服务;设立专门窗口及专职团队,实现送达、鉴定、保全等审判服务事务的集约高效办理,推进网上保全工作,提高办事效率,缩短诉讼周期,上半年共办理鉴定、保全等几月诉讼服务事项75个,有效降低维权的时间成本。
基本解决执行难,确保执行到位。深化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以集约化、信息化手段,全面监督管理执行案件,指挥协调好执行力量,扎实做好执行实施案件的办理;完善与公安、交管等部门的执行联动,完善联络机制,提高查人找物效率,及时兑现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防止出现“赢了官司,输了生意”问题,2020年上半年,共执结各类案件1345件,执行率59.25%,涉及标的25789.86万元;用足用好执行强制措施,打击拒不执行、抗拒执行行为。亮利剑、出重拳痛击“老赖”,用足用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罚款、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形成强大震慑力和压迫力;审慎适用执行强制措施,严禁明显超范围、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灵活采取分期执行、执行和解等“放水养鱼”式执行方式,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
(六)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保障,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质量
有效整合律师、公证、人民调解、司法鉴定等职能作用,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优化营商环境,制定服务举措,开通绿色通道,提供综合性法律服务。积极发挥公证的职能作用为民营企业办理证据保全、邮寄送达等各类公证23件。认真组织完善和解、调解、仲裁、公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与诉讼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降低纠纷解决成本,依法有效化解各类纠纷。精心挑选了政治素质过硬、工作作风扎实且熟悉企业法律事务的律师,组成“法律服务团”,为街道商会五十多家会员单位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为民营企业健康、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七)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良好氛围
利用红桥有线、美丽红桥公众号、红桥经济公众号等媒体,广泛宣传中央、我市、我区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面向企业组织座谈会、专题走访、网上调查等活动,全面具体掌握企业需求,采取“大水漫灌”与“精准滴灌”相结合的形式进一步宣传“津八条”“民营经济19条”全力落实国发49号文件,使党和国家以及我市促进民营企业发展政策措施宣传到位、落实到位、见到成效。
充分发挥律师咨询、法治宣传、法律援助等职能优势,制作9期普法微视频《红桥律师战“疫”普法课堂》并推送到各企业,为企业应对疫情防控期间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问题提供法律指引;编制完成700余份《应对新冠肺炎企业复工复产法律问题问答手册》,及时解答当前用人单位、劳动者在复工过程中面临的法律问题;积极引导企业通过“12348”天津法网获取线上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向企业发放《红桥区商务楼宇企业复工疫情防控指南和服务保障措施》《复工复产政策汇编》等政策文件,积极帮助企业用好用足扶持政策,在疫情期间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特点和效果】
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也是市场经济良性运行的根本保障。红桥区一系列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做出的举措取得了实效,为进一步加强法治红桥建设,创建法治政府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