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活动概况】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党的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的中坚力量,必须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如何提高法治素养和法治水平,发挥在富强滨州建设中的“排头兵”和“领头雁”作用,为全面推进法治滨州建设奠定坚实基础。近年来,滨州市在推进法治滨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三位一体”建设中,认真吸收借鉴十几年来领导干部学法考法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形成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守(普)法、考法、述法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五法并举”意见》),对全市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日常学法、自觉用法、带头守(普)法、严格考法、年度述法工作进行统一规范,形成了领导干部法治素养提升方面可学可用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被法制日报法制网广泛宣传报道。2020年6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办工作简报以《山东滨州“五法并举”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对我市领导干部“五法并举”工作进行介绍。

明确“五张清单” 深化“五法并举” 滨州市全力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

【重点宣传内容】

为推动工作的深入实施,滨州市委依法治市办牵头研究制定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领导干部学法考法清单、领导干部用法守法义务清单、领导干部述法清单、领导干部普法责任清单,以“五张清单”助推“五法并举”工作深入推进。

一是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市级层面工作责任清单。滨州市历来重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自2015年以来,一直明确要求市对县(市、区)、市直部门,县(市、区)对本地部门和镇街年度考核时,在述职报告体现领导干部和班子法治建设情况。2020年6月,省委依法治省办在全省确定了5个地级市,开展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试点工作,滨州市榜上有名。2020年10月,依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制定市级层面工作责任清单,拟提请市委常委会议审议印发。同时,各县市区分别制定本地区的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人、主要职责、工作内容和责任单位,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提供了遵循。

二是明确领导干部“学法考法清单”,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日常学法考法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分行业分系统分部门的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市政府率先印发了《滨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和《2020年度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各县区各部门分别制定本县区、本部门领导干部的学法内容清单和学法计划,深化推进领导干部精准化学法。2020年4月滨州市被省司法厅确定为全省领导干部学法清单试点工作重点培育市。自2015年以来,滨州市率先在全省推行了领导干部年度网络普法考试制度,全市1500余名领导干部定期开展学法考试。在滨州市党员干部德廉、党风党纪和“五学”知识测试中增加法治知识内容。2020年,我市全面启用“法宣在线” 国家公职人员在线学法用法考试平台,利用网站、APP等方式开展国家公职人员线上学法用法考试,并将考试成绩记入个人学法档案,实现“以考促学”的目标。注重加强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工作,切实从干部选拔环节把好法律素养考察关。截至目前,连续开展任前考法15年,范围从市扩展到县、乡干部,总人数达1300多人次。

三是明确用法守法“义务清单”,强化领导干部自觉做用法守法的模范。制定完善领导干部用法守法“义务清单”,把领导干部依法履行行政执法监督、用好法律顾问、积极出庭应诉、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审核等内容作为应尽的义务,自觉做用法守法的模范。滨州市建立健全重大决策事项合法审核制度,创新性推出了“5433”政府行政决策法制审核机制,实现重大决策、重大合同签订全部经过法律专家的调研论证和审核把关,在全省乃至全国属首创;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有力推动行政执法水平提升;自2008年起,滨州市在全省率先提出并推行了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建立健全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制度,截至目前全市已建立覆盖市、县、乡三级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任党政法律顾问520人次。

四是明确领导干部述法清单,全面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15年,滨州市委制定下发《全市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述法实施办法》,在全省率先推行了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述法制度,并把党政主要负责人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列为述法的主要内容。2017年6月,滨州市召开了全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动员大会,明确提出“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要通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的形式,列入年底述职报告内容。2020年承接省委依法治省办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的试点,进一步丰富了述法(报告)的形式。

五是明确领导干部普法责任清单,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守(普)法制度。滨州市在全省第一家将“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纳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议题进行专题审议,并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国家机关中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出台了“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工作考评办法和考核评分细则等一系列文件,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扎实落地。加强普法责任制督导考核,将其纳入全市“市直党群机关政府部门绩效考核指标”内容。全面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履行普法责任,自2017年起,市司法局、市普法办牵头,在滨州日报、鲁北晚报、滨州广播电台开设“我执法我普法”机关普法时间、机关普法直通车等普法栏目,市直各部门领导轮流上线开展面向全市广大市民群众的在线普法、以案释法活动,截至目前,各类栏目累计播出162期。

【活动特点和效果】

通过持续推行领导干部“五法并举”制度,滨州市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明显增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20年8月滨州市被中央依法治国办命名为“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实现全覆盖,全市行政复议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持续上升,行政案件败诉率稳中有降等工作实现了新跨越。

一是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实现全覆盖。“5433”法制审核机制运行以来,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审核率由原来的不到20%提高至100%,2019年以来审核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190件,市政府一般性文件100件,提出意见500余条,采纳意见480余条,全市合法性审核率在全省排名第一,让决策程序和制度保障真正成为了决策机关担当作为的“助推器”和履职尽责的“安全网”。

二是“高出庭率”凸显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明显增强。2020年1-10月份全市开庭审理行政案件247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247件,出庭率达到100%,较去年同期上升2个百分点,位居全省前列。其中,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占比超过25%。

三是“高履行率”凸显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升。2020年全市人民法院生效行政裁判履行率达到100%,位列全省第一,并在全省第一个实现党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双百”目标。

四是“低败诉率”凸显各级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能力明显提升。2020年全市一审案件败诉率8.9%,远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针对在诉讼中发现的问题,各级各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注重通过庭审观摩、案例研讨分析等方式,提升行政执法和依法行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