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党中央十八届四中全会顺利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议》,提出了“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的要求,明确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深入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法治化的基础。

溆浦县突出法治引领 全面推进依法治县

溆浦县地处湖南省西部,怀化市东北部,雪峰山北麓、沅水中游,总面积3440平方公里,人口97万人,辖25个乡镇,417个行政村(居),是一个农业和人口大县。2016年,溆浦县党委政府一直在不断的探索,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县中的战斗堡垒作用,提升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逐步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并率先在全省开展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工作,被确定为省、市基层治理法治化工作试点县。

【任务措施】

(一)“法治溆浦”建设高起点谋划、项目化运作

近年来,溆浦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溆浦”创建工作,将“法治”提升到谋划溆浦发展的战略高度,确立了“抓法治就是抓发展”的执政理念。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高位启动“七五”普法。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第一副组长的“七五”法治溆浦建设领导小组。认真制定了《中共溆浦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规划》,高规格召开了“六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七五”普法启动大会,对“七五”普法工作作了全面动员部署。二是项目化运作。县委从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方略高度,把法治建设纳入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县委工作要点,统一研究,统筹安排。县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把基层治理法治化试点列为重要改革内容,制定出台《溆浦县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试点方案》,每次领导小组会议都要听取汇报、分析不足、提出建议、强力推进。明确要求到2020年,全县所有单位创建成为法治单位。与湘潭大学法学院合作,聘请法学专家进行顶层设计,制定《溆浦县法治建设目标责任分解表》,明确了基层治理法治化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共性指标涵盖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推进全民守法、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农村治理法治化等方面。个性指标根据各单位工作性质,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工作要求,结合各单位亟需突破的瓶颈性问题等方面进行设计,确保法治任务项项有人管、事事有人担。

(二)“法治创建”科学化定位、精细化考核

为使法治创建工作目标任务准确定位,湘大法学院专家团队在深入调研我县法治现状后,制定出溆浦县法治指数。根据法治指数,制定我县考核评估指标。为加强考核,一是成立八个专项组(即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组;公正司法协调组;规范性文件审查组;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协调组;法治宣传教育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组;信用溆浦建设组;新闻宣传指导组)。每个组分别由一名县级领导担任组长,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每年各组对所有创建单位分项考核。二是成立专家评审组。由湘大法学院专家组成,对实施项目进行跟踪评估、审核。三是成立督查考评组。由县委、政府督查室和县委法治办领导组成,每月对全县各级各部门的法治创建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挖掘亮点、找出问题,整改落实。四是成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考评组。由省、市、县、乡四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每半年开展一次巡视。对各单位法治创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五是成立民众满意度考评组。每年年底,采取电话和纸质材料问卷两种形式,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民意调查,对各单位的创建情况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通过五种考核方式,对各单位考评结果和扣分情况进行反馈。特别是把各单位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列入重点考评内容,限期完成整改,对各单位的法治创建工作纳入党政机关年度绩效考核和综治考核。

(三)“学法、用法、守法”日常化治理、制度化推进

一是充分发挥领导干部模范作用。县委中心组每年开展两次以上学法活动,县政府常务会前学法成常态化,各级党委党组都把学法作为学习一项内容,开展集体学法。建立领导干部年度述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水平。实行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经常化,建立国家公职人员法治档案,每年组织国家工作人员11000余人参加省司法厅“如法网”的学法考法活动。二是全力抓好青少年法治教育。积极探索校园法治宣传教育新模式,选派警官、法官、检察官、律师等业务骨干组成21个校园法治建设工作组,与全县9个督学责任区推进校园法治建设,全县89所中小学校法治教育做到了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全覆盖。定期开展“法制流动课堂”、“巡回法庭进校园”、“小小交通疏导员”、“法律进学校”活动,进一步强化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建设。三是以专项活动促法治创建。全面拓展“法律六进”,积极开展“八进八创”活动,精心组织“送法下乡”、“农村法治宣传月”、“赶法律大集”、“6.26禁毒日”、“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等系列活动,使广大群众在寓教于乐中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全县共有2个村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1个村被评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5个县直单位被评为全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四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印发《溆浦县国家机关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意见》,把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列入全县综治、基层治理法治化、普法依法治理考核中。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意见”,全县相关各单位积极落实普法任务,各行政执法部门、司法机关建立了以案释法制度,建立案例库,定期在媒体发布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宣传法治。五是全面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大力实施“互联网+法治宣传”,在电视、电台、溆浦红网、溆浦手机报等传统媒体的基础上,建设法治溆浦网站、开通法治溆浦微信公众号,充分利用新媒体宣传法治。六是创新法治文化宣传。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把溆浦县屈原广场建成法治文化广场,将城区主街道警予路建成法治一条街。乡镇、村街(社区)结合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注入法治元素。建有固定大型户外宣传牌16个,乡村候车守法亭400余个。广泛开展法治文化惠民活动,编排了一批法治文艺节目,制作了法治公益广告、微视频等。七是坚持统筹城乡,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推行“公推直选”选举模式。在村委会“公推直选”中,把提名权交给党员群众,让老百姓广泛参与,由群众自选“当家人”,换出了正气、换出了人气、换出了朝气。并“公推直选”人民调解员,提高了人民调解的公信力。八是坚持防控打击,提升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整合派出所、交警、巡特警等多警种力量,推行“警灯闪烁”,对全县大街小巷开展全天候24小时治安巡逻;发动“五老”人员及热心群众巡逻;要求企事业单位建立守楼护院巡防队伍,有效形成和巩固了警防网、内保防控网、志愿者巡逻网;大力推行“天网”工程,2018年底全县高清晰电子监控探头数量达到1500余个,实现25个乡镇和美丽乡村全覆盖,在县城和部分乡镇集镇主要出入口安装了60余处电子卡口,有效警情数同比下降7.66%;突出严打整治,重点打击以“盗抢骗”、“黑拐枪”、“黄赌毒”为重点的传统犯罪和以电信网络诈骗、“食药环”为重点的新型犯罪,成功破获一批有影响的案件,有力提升了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切实加强特殊人员管控,2017年8月,成功举办了全省社区矫正规范化管理暨技能比武现场观摩会活动。九是坚持以点带面,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依托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全县25个乡镇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在417个行政村(社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点,实现全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全覆盖,受到了省司法厅的高度评价并作典型经验介绍。以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方式,在全县25个乡镇、417个村(社区)聘请法律顾问。建立“互联网+”乡村两级调解服务平台,深化乡村两级调解机制改革,建立五级人民调解网络,推进村级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2017、2018两年,通过政府采购,招聘了38位乡镇专职人民调解员,基层一线的调解力量进一步增强。

【特点和效果】

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是依法治国在基层的具体实践,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把基层治理纳入法治化轨道,推动形成行止有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对于维护基层和谐稳定具有基础性、长久性的作用。溆浦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法治建设工作,以开展全省基层治理法治化试点工作为契机,通过项目化运作,精细化考核,不断深化法治宣传工作,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完善民主法制,维护公平正义,健全法治监督,党委政府的执政水平不断提高,司法公正不断彰显,社会更加稳定和谐,全县上下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在有效提升基层治理的法治化水平的同时也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并在全省推广。概括起来这些经验就是"五个结合":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要坚持基层党组织与其他基层治理主体相结合、硬法与软法相结合、维稳与维权相结合、实体制度与程序正义相结合、关键少数与普通多数相结合。

近年来,溆浦县先后荣获了省级“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县”、省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县”和“省级平安县”等称号。2018年6月5日,溆浦县被全国普法办公室表彰为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