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活动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经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德州市文化和旅游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重要讲话精神,整合全市文旅系统优势资源,开展形式多样《民法典》特色宣传活动。
【重点宣传内容】
(一)多形式开展学习,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德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将民法典学习宣传纳入今年普法重点工作,印发《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 要求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文化旅游发展与文物保护中心、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要根据各单位工作实际,迅速行动,制定学习计划,切实抓好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掀起《民法典》学习宣传热潮。
二是切实发挥“头雁效应”。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党委将《民法典》学习与党员活动日相结合,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宣传学习贯彻民法典的重要意义,自觉学习宣传民法典、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为全局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作出先锋表率。
三是切实增强学习效果。市文旅与文保中心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座谈会,对民法典中过度收集个人信息、高空抛物、人格权独立成编等与公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几个方面进行原文学习与解读。与会人员纷纷发表观点,对自己感兴趣的领域各抒己见,表示将会以此次学习为契机,认真学习法律知识,规范业务操作,指导工作实践。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开展“学民法、懂民法、用民法”专题学习活动,回顾了民法典的起草历程、在国家治理中的功能定位、所体现的中国特色和时代特征,作为市文化和旅游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在日常行政执法过程中,要依法行政、依法办案、更好地履职尽责。
(二)发挥阵地优势,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一是充分利用公共文化场馆优势。市博物馆、市文化馆、苏禄文化博物馆依托馆内电子屏、服务台等宣传平台,积极传播《民法典》宣传内容,营造良好的宣传舆论氛围。陵城区开展《民法典》专题诵读活动,在文化艺术中心、文博苑、各文化站点悬挂宣传条幅。武城县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亮点解读学习宣传展览,积极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让《民法典》真正走到群众心里,养成自觉守法意识,形成遇事找法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二是加强新媒体普法宣传。全市文化和旅游系统充分利用网络、微信公众号等新兴宣传载体,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局门户网站普法专栏刊登民法典全文,市图书馆、市博物馆、苏禄文化博物馆等公共文化场馆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开展信息推送,制作《民法典》学习宣传挂画,对民法典点亮进行解读,以形象直观、简单易懂的方式进行宣传,增设了政策法规和政策解读专栏,切实加强民法典的学习宣传教育。
(三)发挥职能优势,贴近群众进行宣传
一是积极与文化惠民工程相结合。7月20日,全市文化惠民服务群众文艺活动全面启动,市文化和旅游局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把《民法典》宣传与文化惠民工程相结合,通过开展“送文化下乡”、农村公益电影放映等活动,用文艺的方式,潜移默化的将法治理念普及到基层,打通了普法宣传“最后一公里”。
二是面向社会开展《民法典》宣传。平原县推动《民法典》进农村、进社区,积极将民法典宣传普及教育与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工作紧密结合;陵城区加强实践引导,向网吧、KTV等文化市场经营场所发放民法典宣传单页,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提升学习宣传实效;乐陵市开展“民法典”宣传文明实践活动,通过发放民法典读本、民法典宣传折页等形式,向社区居民重点宣讲《民法典》颁布实施重大意义及相关知识,营造了遵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活动特点和效果】
德州市文化和旅游局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从自身角度出发,将民法典学习宣传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不但加强了系统内部干部职工学习宣传民法典的积极性,还通过调动全系统力量,发挥资源优势和业务“触角”作用,将民法典宣传贯穿到工作的各个领域,在全社会营造了学习民法典、宣传民法典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