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博山区积极试行推进教育领域法治行为实践养成

法治行为实践养成教育是学生法律素养和关键能力形成的重要途径,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抓手,对培养时代新人,不断提升未成年人法律素养水平,促进广大青少年学生和教职工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观念和法治习惯,夯实法治社会基础,将起到积极的助推作用。博山区教体局、区司法局联合行文《博山区教育领域法治行为实践养成实施方案》,共同推进教育领域法治行为实践养成市级试点工作。

【任务措施】

(一)杜绝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教师法律素质与依法办事能力显著提升

区教体局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监管,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教师依法从教、依法执教,坚持依法依规处理违规学校责任人和违规教师,让教师成为学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榜样,在全社会尊法守法的进程中发挥表率和模范带头作用。一是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做到教师普法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利用政治学习时间把教师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与教育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依法治校工作的重点,全面加强对全体教师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教师法律意识,规范廉洁从教行为,自觉抵制有偿补课不良风气。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完善规章制度,落实考核评价机制。三是公布举报电话,畅通投诉渠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公安、市场监管、教育等部门合力加大对民办培训机构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的监督检查力度。四是加强家校沟通,形成合力,指导学生利用节假日开展读书、实践活动,告诫家长、孩子切忌盲目跟风补课。五是探索建立学生权益保护委员会,发挥组织的威力,通过开展各种联谊活动、“一帮一”活动充分保护学生的各项合法权利。

(二)开展孝悌教育,提高高中生的法治素养

1.在学校教育中弘扬孝悌文化,牢固树立法治信仰。把“孝悌教育”渗透到教育教学、学生活动等各个环节中,弘扬博山孝文化,引导学生“学会感恩”,塑造学生健全人格,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养成孝敬父母、尊敬师长、关爱社会、报效祖国的优良品德。根据学生成长需要和认知能力的发展,全面拓展法律常识、法律制度的内容,有针对性地增加重要的法律知识;加大法治原则、法律理念的教学深度,注重增加教育教学的实践性、参与性和思辨性,结合现实案例、法治实践,着重引导学生理解、认同法律背后的价值、宗旨,注重法治意识的培养。进一步深化高中生对法治理念、法治原则、重要法律概念的认识与理解,基本掌握公民常用法律知识,基本具备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自身权利、参与社会公共事务、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牢固树立法治观念,认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理想和信念。

2.重视对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使学生较为全面地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基本制度以及法律常识,强化守法意识,增强法治观念,牢固树立有权利就有义务的观念,初步具备参与法治实践、正确维护自身权利的能力。

一是积极引导家长重视家庭美德和家庭文化的建设,建立家校互访制度。完善家校合作机制,大力宣传推广家庭文化建设和家庭教育的成功经验,提高家长对孩子进行法治教育的意识和能力,指导家长及时督促改正青少年的不良行为,预防产生违法行为。通过建立“家庭联系卡”“家访”等方式,深入了解青少年的成长环境及其性格特点,了解家长需求,拓展学校法治教育的影响,并以此作为学校教育管理、教学改革的一项重要参考依据。

二是完善学校法治教育网络,提高学生依法维权意识。以学校团委、教导处为常设组织机构,形成学校法治教育、学科教育、班会教育交融渗透的教育网络。充分利用学校宣传渠道,如学校局域网、广播、电视、板报、集会等,大力加强法治宣传,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形成依法维权意识。

三是教育部门和学校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法治社会实践活动。有关行政部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利用学校法治教育平台,为学校提供相应的法治教育资源和实践机会。根据实际,积极建设综合性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在司法机关、相关政府部门或者有关组织、学校建立专项的法治教育基地。在统一组织的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中,安排相当比例的法治实践内容,让学生在真实的法治实践情景中进行学习。学校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加强与社区的合作,组织学生进行社区法治服务活动。组织学生进入社区、街道开展法治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在实践中学法、用法。

(三)开展法德共建,引导初中生文明上网

初中阶段,使学生初步了解个人成长和参与社会生活必备的基本法律常识,进一步强化守法意识、公民意识、权利与义务相统一观念、程序思维,初步建立宪法法律至上、民主法治等理念,初步具备运用法律知识辨别是非的能力,初步具备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推动学校、社会、家庭形成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合力,加深学生对网络中常见违法行为的认知,强化法律责任意识,巩固守法观念,形成文明上网的行为习惯。学校向学生推荐健康、文明、有益的网站,及时掌握他们的网上心理及动向,引导学生遵守法律法规,践行道德规范,自我做起文明上网,维护网络环境风清气正。家长配合学校在家庭电脑中安装防止浏览不良网站的防护软件,建立防黄屏障,避免学生遭受网络不良信息的危害。充分利用网络上的优质法治教育资源,丰富教学的形式和内容,建立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立体教育网络。利用学校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等平台及教师、班主任或辅导员的个人社交平台进行法治宣传,增强网络法治教育的吸引力,引导学生正确理解法律规范进而文明上网,理性思考和正确认识网络上的事件、案例。宣传、文化、新闻出版广电、网信等相关主管部门加强对网络媒体的引导和管理,积极鼓励弘扬法治精神的网络游戏、动漫作品、少儿节目等文化产品以及创意作品的创作和传播,形成法治教育的社会合力和良好氛围。

(四)小学生恪守不满12周岁不骑车上路的行为规范

向小学生着重普及宪法常识,养成守法意识和行为习惯,让学生感知生活中的法、身边的法,培育学生的国家观念、规则意识、诚信观念和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以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领域法治行为实践养成为重点,引导学生加强自我约束和防范意识。学校可利用手抄报、主题班会等形式,教导学生恪守不满12周岁不骑车上路的行为规范。广泛组织和动员国家机关和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国家机关,深入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开展国旗下讲话、召开“道路交通安全”主题班会、邀请“安全六校长”举办普法讲座、开展“遵守交通法规从我做起”主题活动,宣传基本道路交通规则。切实加强针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的专门法治教育工作,引导小学生树立规则意识,初步理解遵守规则、公平竞争、规则公平的意义与要求,遵守公共生活规则。

【特点和效果】

博山区教体局、区司法局积极推进教育领域法治行为实践养成市级试点工作,邀请律师利用网络教学平台为全区33所小学的1.4万名小学生们和家长上“交通安全开学第一课”,有效引导学生们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主动完成“小学生恪守不满12周岁不骑单车”的行为实践目标。截止目前,已组织全区中小学校利用法治讲座、手抄报、主题班会、升旗仪式国旗下讲话等形式,开展教育领域法治行为实践养成活动90余次,惠及师生和家长3万余人。博山区通过开展“法治行为实践养成”市级试点创建活动,提高了师生法律素养,引导学习逐步养成良好政治素质、道德品质、法治意识和行为习惯,全面提高了青少年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青少年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对保障教育秩序的安全稳定,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