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活动概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谁执法谁普法”的精神,进一步强化法治宣传,弘扬法治精神,守护绿水青山,近年来,保护区坚定不移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从辖区乡村选聘30多名护林员,成立护林人普法工作室,宗旨是“开展法治宣传,守护绿水青山”。把护林员转变成普法宣传员,通过强化护林员法治学习、做好日常监管巡护等方式,组织他们积极参与普法宣传,利用他们人熟地熟特点,走村入户发放宣传资料、摆摊设点展示科普展板、提供法律咨询、开设专题讲座等,向广大群众普及法律法规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知识,不断提高辖区居民守法意识,引导辖区群众树立新时代生态文明观,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明溪县开展“法治宣传守护绿水青山”普法教育活动

【重点宣传内容】

一是宣传政策法规,提高辖区群众懂法守法用法的意识。组织护林员走村入户,为辖区居民详细讲解最新的政策法规知识,提高社区群众的法治意识;运用摩托车或者巡护车车载喇叭在辖区村进行广播宣传;运用三个基层管理所户外LED宣传屏滚动播放法律法规条文和宣传标语,充分发挥哨卡窗口普法宣传的作用。

二是开展宣传活动,提高辖区群众保护生态的意识。结合国家宪法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野生动物宣传月等时间节点,利用所在乡镇圩天人多的优势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向过往人群发放宣传单、展示科普展板等方式,广泛普及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生态环境等知识,倡导辖区居民形成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营造全民参与、共同保护野生动植物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是开展生态教育进校园,培养青少年法治观念。将保护区作为学生进行自然教育和生产实践活动的基地,组织普法宣传员走进中小学校园,在中小学生中开展“大手拉小手”活动,为他们讲解保护自然生态、保护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条例等知识,引导中小学生从小认识大自然、爱护动植物,达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辐射整个社会”的宣传效果。

四是举办文艺汇演,普及法律知识。组织君子峰大自然艺术团在辖区开展主题为“学法守法,依法保护野生动物”的文艺汇演,制作群众喜闻乐见表演节目,把保护区法律法规等知识融入其中,穿插知识问答等环节,向群众广泛普及依法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知识,增强社区群众保护生态的意识,引导其积极参与到爱我家乡、保护自然的行动中来。

五是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行为。不定期与县林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在明溪县农贸市场和农村市场联合开展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活动和专项执法行动,进一步强化对野生动物的保护管理。深入集贸市场餐饮摊点、铁器销售点等可能涉及经营野生动物及出售非法捕捉野生动物工具的场所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行为,引导群众树立自觉抵制非法捕捉、加工、贩卖野生动物的观念,达到宣传与执法并重的效果,为野生动物保护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六是组织培训学习,提升普法能力。为强化普法工作者自身学法守法用法和保护环境意识,君子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不定期为护林人开展森林防火与森林火灾安全扑救知识培训、森林防火演练等实战操作、行政执法业务知识培训、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护林员管理办法》等学习培训会,全面提升护林员管护能力。同时,不定期组织护林员参与旁听庭审,强化法治意识,护林员在日后开展巡山护林的过程中,可以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为辖区群众讲解身边的真实案例,讲述旁听庭审感受,扩大案件影响力和覆盖面,达到警示教育的效果,提升辖区群众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意识。

【活动特点和效果】

一是有力推动了“七五”普法在保护区工作中的实践。护林普法宣传注重创新宣传方式,多形式的开展系列普法活动。不仅提高了人们对生态文明的认识,同时使人们更加清晰地意识到保护自然资源、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人人有责,使得更多的群众能够自觉参与保护区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为保护区可持续发展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基础。通过大力引导并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政策和法律、法规,凝聚起社会力量保护野生动物、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呼吁全社会关注乱捕滥猎、乱采滥伐、非法经营贩卖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违法行为,协助收集、提供信息,构建管理局与社会各界协同作战的长效保护执法机制。

二是盗猎、乱砍滥伐等案件减少了,保护区资源实现有效管理。通过加强护林普法活动,保护区自然生态呈现恢复发展趋势,主要保护对象低海拔阔叶林得到有效保护,濒危物种种群数量稳中有升,野生动物种群数量不断增多,国家一、二级野生保护动物黄腹角雉、白颈长尾雉、白鹇、鸳鸯等种群数量的大幅增加,并大量繁殖,区域内许多区域、湿地等都有发现数量不等的种群繁衍生息。辖区发案率明显下降,近年来,我区未发生盗伐、盗猎等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大违法案件,资源实现有效管护。

三是保护区影响力得到进一步提升。护林普法宣传活动展示了明溪县野生动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成效,传播了生态保护正能量,使得保护区影响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在2015年环保部、资源部、国家林业局组织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估中,获得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估最高分93分,是福建省第一批通过规范化建设验收的自然保护区;2016年6月全省自然保护区规范化(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现场会在明溪县司法局局顺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