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活动概况】

噶尔县普法办组织开展《民法典》法律知识“七进”宣传活动

为广泛深入宣传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民法典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噶尔县普法办将普法宣传工作与新文明实践服务工作相结合,组织县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组成噶尔县送法志愿队,制定工作计划,于2020年6月16日至6月23日分别深入7个乡村、1个村居、2个学校、1个宗教场所,开展了《民法典》宣讲为主的系列法治宣讲活动。活动共计开展20余场次,悬挂横幅38份,受教育群众达3000余人次。

【重点宣传内容】

(一)编纂民法典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答:编纂民法典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立法任务,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做出的重大法治建设部署。民法典系统整合了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汲取了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编纂民法典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现实需要;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增进人民福祉、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二)民法典的主要修改内容?

答:目前《民法典》包括总则和分则编,总则已于2017年3月15日公布,分则编共6编,具体划分为:物权编、合同编、继承编、婚姻家庭编、侵权责任编、人格权编。

1、物权编本编和原来的《物权法》相比,结构性变化较少,但文字性修改较多,抵押权、用益物权等有修改,其中最值得关注的是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即所有权属于集体,农民享有承包权,承包权经过流转,由承包人取得经营权。从性质上划分,所有权和承包权属于物权,经营权属于债权。

2、合同编本编增加、修改的条文较多,主要变动如下:(一)在一般规定中,有争议的修改是未再规定无权处分条款。(二)增加了四大类有名合同,修改了一类合同1.保证合同。保证作为“人保”,将其纳入合同编,不再由《担保法》规定。2.保理合同。保理是融资的一种方式,保理分为银行保理和商业保理,银行保理由银行开展相关业务,商业保理则由商业机构开展。保理可以作为未来处理“僵尸企业”的一种方式,即若出现不良资产,经收购,由收购方作为新的债权人,通过债转股的方式,加上其掌握的技术和管理手段,对原有的企业进行改造。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保理合同的适用范围会越来越广泛。3.物业服务合同。以前在《物权法》中规定了建筑物专有所有权,并在司法解释中对物业服务合同做了相关规定,现将其纳入合同编。4.合伙合同。合伙分为两种类型,一是合同性质的合伙,二是合伙企业。为进一步规范合伙,《民法典》将其做出具体规定。5.将“居间合同”的名称修改为“中介合同”,更能让民众理解。(三)合同编的结构第一部分是一般通则,第二部分是典型合同,第三部分是准合同,其中“无因管理”规定在准合同中。

3、婚姻家庭编本编主要有以下变化:(一)将《婚姻法》修改为婚姻家庭编,不仅调整婚姻关系,还调整家庭关系;(二)将《收养法》纳入婚姻家庭编;(三)初步规定了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但就现阶段来说争议仍很大;(四)新增亲子关系的鉴定,《民法典(草案)》的条款主要解决的是生物学意义上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但实际上法律意义上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更为重要;(五)新增了离婚冷静期,确保理性离婚。另外,由于涉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因此在保障婚姻自由权的同时不得侵害子女的权利。

4、继承编本编最大的变化是设立了遗产管理人,便于解决遗产继承问题。

5、人格权编人格权独立成编可以说是此次民法典编纂的最大成果,也可以说是中国民法典为世界民法典奉献的一大亮点,因为大部分国家的《民法典》主要解决的是身份关系和财产关系,而身份关系主要是婚姻家庭关系。但是,在社会生活中,侵害公民姓名权、隐私权等人格权的现象层出不穷,人格利益的保护,对人的全面保护是极其重要的。

6、侵权责任编以下变化需要引起注意:(1)自甘风险。《民法典(草案)》第1176条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损害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除外。(2)私力救济,《民法典(草案)》第1177条作出了规定,但现实生活中可能出现使用不当的问题,因此必须对私力救济严格限制。(3)高空抛物,《民法典(草案)》第1254条作出了规定,首先规定了物业公司的安全保障义务,其次明确了公安机关负有对高空抛物具体责任人的调查责任。

【活动特点和效果】

通过开展系列法治宣传活动,使噶尔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要意义,增强群众对民法典的理解和认识,进一步督促各级普法成员单位,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将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普法工作重点,以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寺庙僧尼、青少年和农牧民群众为重点对象,让民法典走进人民群众心里,树立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提供了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