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活动概况】

通州区开展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根据市、区统一工作部署和区司法局相关工作要求,通州区法宣办积极发挥职能,调动全区各乡镇街道及相关普法责任单位开展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通州区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工作,先后于9月、11月两次下发通知,组织各普法单位根据阶段重点全面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主题法宣活动,并将其纳入区综治考核。将扫黑除恶专项法治宣传教育充分融入法治文艺大赛、两委换届选举、12.4国家宪法日等重点法治宣传活动中,其中法治文艺快板《大妈智斗邪徒》作为优秀作品参加市复赛和区决赛。对全区5个国家级,62个市级、182个区级,总计215个各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近三年是否有涉黑恶案件情况进行全面细致排查。

据不完全统计,全区各普法单位在2018年共张贴主题宣传海报4000张,悬挂主题宣传标语横幅566条,开展主题宣传活动91场,发放主题宣传折页等宣传材料14000余份。

【重点宣传内容】

(一)黑社会性质组织应当如何认定?

黑社会性质组织应同时具备《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五款中规定的“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和“危害性特征”。由于实践中许多黑社会性质组织并非这“四个特征”都很明显,在具体认定时,应根据立法本意,认真审查、分析黑社会性质组织“四个特征”相互间的内在联系,准确评价涉案犯罪组织所造成的社会危害,做到不枉不纵。

(二)最高法、最高检及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的《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对扫黑除恶工作的规定:

黑恶势力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必须坚决依法予以打击。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有关规定,现就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1、凡是实施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以及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3月1日,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此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继续为非作恶的,将依法从严惩处。对于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充当“保护伞”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将坚决依法依纪查处,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2、黑恶势力犯罪人员的亲友应当积极规劝其尽快投案自首,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人员送去投案的,视为自动投案。窝藏、包庇黑恶势力犯罪人员或者帮助洗钱、毁灭、伪造证据以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黑恶势力犯罪人员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并经查证属实,以及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并经查证属实,或者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黑恶势力犯罪人员积极配合侦查、起诉、审判工作,在查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结构和组织者、领导者的地位作用,组织实施的重大犯罪事实,追缴、没收赃款赃物,打击“保护伞”等方面提供重要线索和证据,经查证属实的,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3、全国政法战线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各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推动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要以“零容忍”态度,坚决依法从严惩治,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重拳出击,侦办一批群众深恶痛绝的涉黑涉恶案件,整治一批涉黑涉恶重点地区,惩治一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分子,确保在春节前后取得积极成效,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奠定坚实基础,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4、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犯罪和“村霸”等突出问题,对在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予以奖励。政法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

【活动特点和效果】

重力度——加强部署、狠抓落实、严格督导。依托区法宣办职能,将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法治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进行全面部署。以法宣办红头形式两次下发通知,组织各普法单位根据阶段重点开展活动,并以综治考核的形式每季度督查,严格督导基层工作落实。

增强度——覆盖广泛,领域全面,氛围浓厚。依托“法律十进”活动,利用户外大屏、楼宇电视、文化墙、宣传栏等传统阵地播放扫黑除恶电子挂图、张贴公益海报和悬挂横幅标语,实现公共场所、村居社区以及重点领域宣传教育全覆盖。积极利用“法治通州”等各层级微信公众号开展宣传,力争各类人群的法治教育无死角。

拓深度——文艺普法,融合普法,延伸普法。将扫黑工作贯穿各项重点活动。借助全区法治文艺大赛,鼓励居民创作扫黑主题法治文艺作品,将扫黑教育融入喜闻乐见的文化生活。依托重点时节宣传开展扫黑教育活动,并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与基层法治创建、基层依法治理工作相结合,通过排查扫黑案件延伸普法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