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活动概况】

林芝市墨脱县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

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不断增强全县农牧民群众法治意识,我办联合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民政局、妇联、林业局、民宗局、教育局等普法责任单位,分成六个法治宣传教育宣传小组,针对家庭暴力行为,深入到各乡镇,以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形式传播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为全县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重点宣传内容】

1.什么是家庭暴力?

答: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生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形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2.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反家暴工作的机构是?

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

3.公安机关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如何处置?

答: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

4.法院受理申请后,一般应在多长时间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或驳回申请?

答:七十二小时内。

5.我国《反家庭暴力法》定义的“家庭暴力”侵害范围包括?

答:身体暴力、精神暴力、限制人身自由、经常性谩骂。  

6.我国《反家庭暴力法》的主体适用范围包括?

答:家庭成员之间、共同生活的人。

7.受害人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救济保护途径有?

答:①向所在单位、村(居)委员会、妇联等投诉、反映或救助,②向公安机关报警,③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申请人身保护令。

8.具有家庭暴力强制报告义务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

答:①学校、幼儿园②医疗机构③村(居)民委员会④社会工作服务机构⑤救助管理机构⑥福利机构。

9.家庭暴力情节轻微,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公安应如何处置?

答:①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②对加害人出具告诫书。

10.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家暴监护人的监护资格的主体有?

答:①被监护人的近亲属②被监护人居住地的村(居)民委员会③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11.受害人无法申请人身保护令,可以代为申请的主体有?

答:①受害人的近亲属②村(居)民委员会③妇女联合会④救助管理机构⑤公安机关。

12.受害人或代为申请人可以向以下哪些法院提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

答:①申请人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②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③被申请人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13.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的措施有?

答:①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②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③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申请人④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申请人的近亲属。

【活动特点和效果】

结合本地实际,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原则,以“法律进乡村”为载体,相关部门紧密结合行业特点,开展《反家庭暴力法》为主要内容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了农牧民群众的法律意识,知晓了家暴的危害及解决问题的法律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