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活动概况】
山西省长治市沁源县司法局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部署,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现阶段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一项重要工作,充分发挥法治宣传在震慑犯罪、教育公民方面的重要作用,从2018年3月开始,实施专栏到乡镇、布告到农村、通知到万户、网音到终端、巡演到基层的“五到行动”,引发了全社会的强烈反响,已然形成全民动员、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强大声势。
(一)推进“专栏到乡镇”,做到乡乡设置专栏。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基本原则、重大意义等为主要内容,并设置通报栏,由各司法所负责及时更新。在各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下,全县14个乡(镇)均将专栏悬挂在乡镇综治中心附近的显要位置,并已更新省、市、县扫黑除恶通报12次。
(二)推进“布告到农村”,做到村村张贴布告。县司法局统一印制《两高两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近千张,各司法所组织辖区内村干部、人民调解员发放并张贴在各村人群聚集区域,截止2018年底,已全部完成全县260个行政村(社区)的布告张贴工作。
(三)推进“通知到万户”,做到家家入户通知。根据中央、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系列会议精神,结合我省12个斗争重点和我市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建设、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等20类打击重点,制作宣传资料10万余份件,其中扫黑除恶宣传书1.7万余本,入户通知书6.7万余份。县司法局领导、司法所干警以及各村村干部,采取入户宣传的方式,围绕党和国家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涉黑涉恶线索的举报方法和途径等内容,“面对面”为群众进行讲解,使群众对涉黑涉恶犯罪有了更加全面的认识,增强了群众的法治意识和防范能力。目前已发放入户通知书6.7万余份,覆盖全县100%家庭。
(四)推进“网音到终端”,做到日日法律提醒。充分运用县司法局现有新媒体平台,做到“中镇说法”微信日日有提醒,“法治沁源”微博周周有专题,普法短信月月有信息,扩大正面宣传声势。沁源县司法局推出的《扫黑除恶微视频沁源版》《扫黑除恶十劝人》两期视频节目点击率突破3.7万余人次;在微信公众平台上开设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100期”专栏,现已累计推送23期;“走进司法为民第一线”专栏,已累计推送41期,涉及人群7.6万余人。
(五)推进“巡演到基层”,做到季季专场巡演。组织沁源县扫黑除恶战地宣传小分队,用沁源秧歌、快板等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方式,重点宣传《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可能存在的“黑村官”、“黑村霸”等各种黑恶势力,形成强大的心理震慑。目前已在全县各乡镇演出93场。
【重点宣传内容】
(一)扫黑与打黑有什么区别
“打黑”更多是从社会治安角度出发,强调点对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扫黑”是从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执政基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角度,在更大范围内,更全面、更深入的扫除黑恶势力,不但要打击犯罪,还要打击违法行为。“扫黑”更加重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齐抓共管。
(二)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
“保护伞”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
(三)重点打击对象包括哪十个方面
①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②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③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④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⑤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⑥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⑦操纵、经营“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⑧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⑨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⑩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四)什么样的组织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
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有四个方面的特征:①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②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③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④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五)什么是“恶势力”组织
《刑法》这样解释: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恶势力一般为三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违法犯罪活动主要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同时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
【活动特点和效果】
一是从县乡村到家庭,宣传的覆盖面广。黑恶势力多发生在基层、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是直接受害者,对涉黑涉恶犯罪也最熟悉。沁源县司法局全体干警走村入户,悬挂专栏,张贴布告,搜集线索,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深入人心。
二是将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向深入。扫黑除恶必须紧紧依靠群众,以群众路线织就一张天罗地网,打一场人民战争。此次“五到行动”中,多个网上专栏让广大群众深刻理解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畅通了社情民意和问题线索收集渠道,引导群众运用正确方式表达法律诉求。
三是有力推动了“七五”普法工作实践。此次活动在形式上既有传统文化的继承发扬,如沁源秧歌通俗易懂,又有符合新时代特点的网络新型媒体普法,如各种网上栏目。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使广大群众更容易理解相关政策法规;通过微信微博这些新媒体矩阵推送有关信息,产生了普法宣传的集群效应,提升了法治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
四是对黑恶势力起到强烈震慑作用。“五到行动”的深入开展,是沁源千方百计扩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覆盖面的一个具体举措,活动增强了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知度,努力营造全社会见黑就打、见恶就除的浓厚氛围,形成了深入人心打击黑恶势力的强大声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