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活动概况】

中山市供电局开展保护电力设施普法活动

《中山市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7年9月28日经广东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批准,2017年10月《条例》获批公布,并将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条例》是中山市首部电力法规,也是省内地市获得立法权后第一部通过市人大审议的电力法规。

条例的实施将有效遏制电力违法行为,推动中山电网的健康有序发展,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和企业切身利益,维护经济运行安全和社会稳定。为此,中山供电局开展《条例》全方位宣传,为条例的实施营造良好氛围,确保局内部员工熟《条例》、懂《条例》,以法律为依据,按规矩办事;外部社会公众知《条例》、明《条例》,依法保护电力设施。

【重点宣传内容】

(一)加强学法,全面宣传

一是全面实施普法宣传。中山供电局制定了《条例》宣贯方案,开展系列普法活动。1.在全局范围内启动《条例》宣贯会议,部署落实普法工作。2.开展各层级的专项学习,在党委中心组学法、业务领域专项会议、一线班组学法、新员工法治教育等平台举办系列讲座,邀请顾问律师对《条例》立法背景、意义及内容等进行分析讲解。邀请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结合具体案例进行授课。3.在“12.4”全市大型普法宣传活动现场宣传《条例》,开展群众宣传;客户服务中心安排开展《条例》宣传进社区、学校活动,在行政服务中心等驻点服务处展开宣传;各供电分局结合实际情况在社区、村镇、学校、广场等开展《条例》宣传活动。局巡线人员在工作现场派发《条例》宣传资料,向沿线附近群众宣传《条例 》。4.各供电分局在其下属营业厅、办公点摆放易拉宝,张贴宣传海报,派发《条例》手册、宣传单张,营造良好氛围。5.大力做好公众宣传工作,利用各种媒体平台(中山电视台、中山网、掌上中山)、各种会议活动开展辅助宣传等。与市公安局联合开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宣传片拍摄,积极参加市政府部门组织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活动等等。

据统计,中山供电局以《中山市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制定出台为契机,结合《广东省供用电条例》组织开展内部普法宣贯32场,参培干部员工达3100人·次;联合各级政府部门对外举办24场宣传活动,发放资料40000余份。在中山日报、中山普法报、中山电视台、中山网等主流媒体,市司法局普法宣传车投放各类宣传稿件20余篇,为地方电力法规实施创造有利条件。

(二)贯彻用法,有效执行

中山供电局积极开展《条例》的内外部宣传的同时,注意保障《条例》的落实执行。

一是依据条例注重加强和完善内部业务管理,在安全生产、设备运维、规划建设、市场营销等主要业务领域出台专业工作机制和方案,有力支持条例的落地执行,努力建设成为治理完善、经营合规、管理规范、守法诚信”的法治企业。中山供电局2017年至2018年上半年出台《关于深入开展配网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改的通知》、《关于印发中山供电局10kV电缆精益化管理提升方案的通知》等各类相关制度文件46项。

二是《中山市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出台期间,中山供电局配合中山市政府,结合条例的制定和电网安全运行的实际情况,制订《中山市消除电力设施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联合城管执法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安局、安监局以及各镇区村委等部门单位,召开输变电电力设施外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会议落实工作,进行现场了解电力设施安全隐患情况,制定整治方案,开展隐患整治拆除实施工作。2017年共已完成16宗“重大”、27宗“一般”隐患的整治。

【活动特点和效果】

近年来,中山供电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广东电网公司的指示和要求,结合年度普法计划,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整体法治建设理念基本形成,依法经营、依法办事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有所提高,法治文化建设一步深化。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中山供电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广东电网公司的各项指示要求,坚持以南网总纲为引领,秉持“人民电业为人民”的企业宗旨,着力夯实法治工作基础,提升法治工作水平,努力成为“治理完善、经营合规、管理规范、守法诚信”的法治企业,为建设“法治中山”作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