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活动概况】

潭城镇妇联、潭城司法所联合举办“情暖三八、法治宣传”进乡镇法律知识讲座

潭城镇妇联联合潭城司法所于2019年03月7日上午10时在潭城镇六楼东边会议室举办“情暖三八、法制宣传”法律知识讲座,邀请区法院二级法官给镇直机关女干部及女职工讲解妇女相关的法律知识。

【重点宣传内容】

婚姻家庭既是根据个人的意思、自己选择、成立并维持的成年人之间的自由关系,也是不能根据功利的理由而随意处置的、有着相同生活目标的亲属共同体。自婚姻家庭产生以来,它就担负着诸多的社会职能,在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如繁衍人口、养老育幼、组织生产和消费。

婚姻家庭法是身份法,它调整的是具有特定亲属身份的人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我国的婚姻家庭法对弱者地位给予了应有的倾斜性照顾,对弱者权利给予保护。比如在确认婚姻无效时区别当事人的善意、恶意、采部分溯及力的无效婚姻制;增加对家庭成员虐待、遗弃的行政处罚和民事制裁;调整离婚扶养费和抚育费的给付,弥补离婚的不良后果,使因离婚陷于困境的弱者有足够的能力走向新生活。

自人类组成家庭以来,就伴随家庭暴力的发生。在家庭暴力中,中国家庭暴力发生率为29.7%—35.7%,受害者多半为妇女,而老人,儿童和男性的比例也有所上升。

家庭暴力存在特点:1、普遍性和严重性,2、反复性发作,3、形式多样,4、暴力发生隐蔽,5、反复受伤。而在中国大多的百姓对家庭暴力现象存在几大误区:一、没有家庭暴力现象,即使存在,也是极少数。二、家庭暴力是私事。三、家庭暴力就是伤害身体,而不包括精神暴力、经济暴力、性暴力。四、文化素质高的家庭没有家庭暴力。五、家暴就是男性对女性施暴;事实上,女性对男性施暴,家长对子女施暴也是家暴。

家庭暴力之所以受到特别关注,是因为它不仅是一个十分突出的社会问题,而且极大地危害社会治安、家庭稳定以及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其主要危害有:1、家庭暴力侵害了受害者的人格尊严和身心健康,甚至威胁生命。2、家庭暴力给社会带来了不稳定因素。不及时有效遏止家庭暴力,受害者本人又不知用法律保护自己,在忍气吞声、长期遭受暴力的扭曲心态下,采取了法律禁止的手段,酿成恶性事件。给社会带来恶劣的后果,极大的危害了社会安定的局面。3、严重影响、破坏了社会组成细胞——家庭。4、影响子女的正常生活和成长。经常发生家庭暴力的家庭,对孩子的身心健康有着严重的影响。特别是直接对孩子施暴时,更容易使孩子的情绪产生恐惧、焦虑、厌世的心理,轻者影响孩子的情绪,他们自卑、孤独,影响学习和生活;严重者时,孩子们会离家出走、荒废学业,甚至还走上犯罪的道路。

通过对婚姻家庭法和反家庭暴力法的宣传,让更多人的了解和明白自身在家庭中的利益和权利分配。从某种意义上说,婚姻家庭法堪称道德化的法律或法律化的道德,它的触角伸入人心中的道德天平、自律规则甚至情感世界。通过知晓法律可以更好的保护好弱者自身的的权益。

【活动特点和效果】

一是注重针对性。法官通过各种女性在婚姻家庭中的遭遇案例进行普法宣传,代入感强。

二是体现实效性。法官列举案例均为近期出现的典型案例,可参考性强。

通过此次法律知识讲座,让妇女对法律规定的自身权利义务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同时通过对镇直机关的女干部和女职工的普法,践行了“谁执法谁普法”原则,进一步推动普法宣传覆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