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活动概况】

五台县审计局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学习宣传系列网络互动问答活动案例

2019年1月19日,忻州市五台县审计局在官方微博举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学习宣传系列网络互动问答活动。围绕“实施条例对审计的定义”“财政审计包括的范围”“实施条例对审计机关负责人任免的规定”等内容与网友进行线上交流,并就网友关心的“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回避的情形”“审计结果报告包括哪些内容”等问题解疑释惑。

【重点宣传内容】

(一)实施条例对审计是如何定义的?

审计法所称审计,是指审计机关依法独立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监督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

(二)财政审计包括哪些范围?

审计机关对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具体组织本级预算执行的情况,本级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征收预算收入的情况,与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下级人民政府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依法进行审计监督。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审计机关对其他取得财政资金的单位和项目接受、运用财政资金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依法进行审计监督。

(三)实施条例对审计机关负责人的任免是如何规定的?

地方各级审计机关正职和副职负责人的任免,应当事先征求上一级审计机关的意见。

(四)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申请回避,被审计单位也有权申请审计人员回避:1.与被审计单位负责人或者有关主管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2.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经济利益关系的;3.与被审计单位、审计事项、被审计单位负责人或者有关主管人员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

(五)审计法第二十三条所称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各包括哪些?

所称社会保障基金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基金以及发展社会保障事业的其他专项基金;所称社会捐赠资金,包括来源于境内外的货币、有价证券和实物等各种形式的捐赠。

(六)审计法第三十四条所称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包括哪些?

1.弄虚作假骗取的财政拨款、实物以及金融机构贷款;2.违反国家规定享受国家补贴、补助、贴息、免息、减税、免税、退税等优惠政策取得的资产;3.违反国家规定向他人收取的款项、有价证券、实物;4.违反国家规定处分国有资产取得的收益;5.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其他资产。

(七)实施条例对审计报告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环节是怎样规定的?

审计组向审计机关提出审计报告前,应当书面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被审计单位应当自接到审计组的审计报告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意见;10日内未提出书面意见的,视同无异议。

审计组应当针对被审计单位提出的书面意见,进一步核实情况,对审计组的审计报告作必要修改,连同被审计单位的书面意见一并报送审计机关。

(八)实施条例对审计取得的证明材料有怎样的要求?

审计人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得的证明材料,应当有提供者的签名或者盖章;不能取得提供者签名或者盖章的,审计人员应当注明原因。

【活动特点和效果】

一是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利用新媒体所具有的独特优势,通过文字、图片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感染力、吸引力、参入力,提高法治宣传教育效果。

二是结合当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让审计接地气,走进基层,接近群众,让群众了解审计,关注审计,监督审计。

三是通过扩大审计知悉面,将审计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从而促进审计依法行政、依法审计,体现审计立党为公,执审为民的根本。